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应急联防联动联灭工作机制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37997 

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应急联防联动联灭工作机制的通知


平政办通[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平南县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应急联防联动联灭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3日


  平南县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应急联防联动联灭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发生森林火灾联防联动联灭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我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扎实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防火无界限、积极联防、共同保护"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细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森林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就近用兵,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辖区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森林防灭火工作联防联动联灭机制,全面形成各乡镇(街道)相互之间联动和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左右交错联防互防形成合力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网格。

  (二)广泛开展森林应急演练工作。联防联动区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本辖区及交界区域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增强联防联动联灭能力。

  (三)按照联防联动联灭和“打早、打小、打了"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森林火灾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联防联动联灭片区划分

  根据全县各个乡镇(街道)的地理位置,全县划分为四大联防联动联灭片区:

  (一)南一联防联动联灭片区:平山镇、六陈镇、寺面镇、大坡镇、大洲镇(牵头乡镇:平山镇)。

  (二)南二联防联动联灭片区:镇隆镇、大新镇、大安镇、武林镇、上渡街道(牵头乡镇:镇隆镇)。

  (三)北一联防联动联灭片区:安怀镇、丹竹镇、东华镇、平南街道、思界乡(牵头乡镇:安怀镇)。

  (四)北二联防联动联灭片区:马练瑶族乡、大鹏镇、国安瑶族乡、同和镇、官成镇、思旺镇、国有大五顶林场(牵头乡镇:马练瑶族乡)。

  四、联防联动队伍建设

  (一)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负责全县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指导乡镇(街道)防灭火半专业队的培训、演练工作。

  (二)全县各乡镇(街道)成立不少于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从中组织一支不少于20人的森林防灭火联防联动联灭队伍。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长,负责本乡镇(街道)森林火灾扑救和必要时援助同片区其他乡镇(街道)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国有大五顶林场成立一支20人的专业队。

  (三)制定联防联动联灭片区应急联防预案,在各乡镇(街道)已制定有防灭火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由各个片区牵头乡镇(街道)负责制定本片区联防联动联灭应急预案。

  五、工作机制

  (一)职责分工

  1.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负责全县各乡镇(街道)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各乡镇(街道)全面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在县专业队出动扑救时乡镇(街道)半专业队做好协助专业队扑救和火场清理工作。火线较长时,要进行分段包干。

  3.由本辖区指挥长作出是否需要其它乡镇(街道)支援决定后,接到支援请求的乡镇(街道)迅速赶到发生森林火灾乡镇(街道)进行支援。

  (二)联动机制

  一旦联防联动联灭片区内一个乡镇(街道)发生森林火灾:

  1.该乡镇(街道)立即启动启动本辖区应急预案,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现场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该乡镇(街道)首先自行组织扑救。

  3.第一时间将火情预警通知联防联动联灭片区有关乡镇(街道)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包括发生具体时间、地点、交通、周边地理环境等信息);以便随时做好支援扑救准备。并将火情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4.及时进行火情研判,当火情严重,超出属地乡镇(街道)的应对能力时,马上请求周边乡镇(街道)提供支援,要多少个乡镇(街道)支援由发生火灾乡镇(街道)指挥长决定。并请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出动进行扑救。

  5.由发生森林火灾乡镇(街道)立即组织一批熟悉当地环境干部或者村民进行带路,确保其它支援乡镇能够迅速赶往火灾现场。

  6.若是火灾发生在交界区域,则应及时通报交界地区乡镇(街道)。由双方一起出动进行扑救;相关联防乡镇(街道)接到火情预警以后要立即启动联防联动联灭片区应急联防预案,组织扑火队伍做好待命。

  7.发生火灾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后勤保障工作。

  8.各乡镇(街道)以片区为单位,每个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和应急训练,由每个乡镇(街道)轮流组织,增强半专业队的扑火能力和乡镇间的沟通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同时,在演练期间邀请县专业队对片区各乡镇(街道)的半专业队进行森林防火业务知识、扑火安全等方面知识培训。开展扑火演练,由县专业队进行指导。

  9.设备配置

  (1)10万亩以上林区乡镇:每个乡镇配备风力灭火机30台,油锯2台,割草机2台,镰刀10把,锄头10把。扑火个人装备60套。

  (2)5-10万亩林区乡镇:每个乡镇配备风力灭火机20台,油锯2台,割草机2台,镰刀10把,锄头10把。扑火个人装备50套。

  (3)5万亩以下林区乡镇:每个乡镇配备风力灭火机15台,油锯1台,割草机1台,镰刀5把,锄头5把。扑火个人装备30套。

  (4)国有大五顶林场按照20人标准进行建队。

  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需配备齐全对讲机、背包、防火帽、电筒、水壶、急救包、专用防火服、防火鞋等装备。

  10.各联防联动联灭片区建立森林防灭火工作微信群,用于沟通交流。

  六、经费保障

  防灭火应急联防联动联灭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各乡镇(街道)通过自筹、向社会募集资金、协调县挂点联系部门支持等方式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再向县财政申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