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87965
- 制定机关: 桂林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 快速聚焦: 桂林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 公布年份:2016.12.09
- 实施日期:2016.12.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桂林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请按照桂林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本县(区)2016年度县(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粮食系统自评表,以及自评报告(包括其他部门的指标情况),纸质版或电子版报送到市粮食局办公室。联系人:张咸忠;联系电话:2836174;手机:13737710969;传真:2825640;邮箱:gllsjzxz@163.com。
桂林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代)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