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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22154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林水利)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南汛指〔2018〕1号)要求,为了做好我市农业生产防汛抗旱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应对、应急方案,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措施落实,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单位要周密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措施落实。开展汛前检查,对影响农业防汛安全的因素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扫除盲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跟踪督查整改情况。特别是要做好低洼、易洪、易涝区域事故隐患的排查,降低强降雨过程给我市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干旱、降雨、洪水、台风预测预报情况,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渔业、畜禽养殖设施的全面检查,指导池塘堤防加固、畜禽舍维修、线路检修,加大对渔船的监管力度等工作。农机部门要对机电提灌设施设备等防汛抗旱设施维护保养检查,确保安全度汛、度旱。

  三、积极开展防汛宣传和抢险演练活动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群众介绍防汛抗旱知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单、发送宣传短信等,不断提高农业从业人员防灾减灾意识。各单位可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培训及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能力。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灾害报告制度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通讯畅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发生灾害事故时能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灾害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