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7654
- 制定机关: 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梧建〔2021〕121号
- 公布年份:2021.02.10
- 实施日期:2021.02.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梧建〔2021〕121号)
各城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四部门关于建立打通“生命通道”联合执法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市消防支队联合开展了物业服务小区消防通道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抽查万秀区月桂花城、和平小区,长洲区灏景玥城、金源世家,龙圩区金域蓝湾小区,检查发现灏景玥城小区消防通道标识设置到位,车辆通行停放规范有序,其余小区均存在消防通道标识不规范情况,月桂花城、金域蓝湾出现汽车、两轮车占用消防通道管理问题。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管理标准,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明确标识,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宣传、隐患排查、维护整治、劝阻、报告责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宅小区安全稳定。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0日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