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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平县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和昭平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290263 

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平县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和昭平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昭政办发[2020]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昭平县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和《昭平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5月8日


昭平县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号)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17号)以及《贺州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贺州市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卫片办发〔2020〕1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自然资源。按照自然资源部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严起来"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履职尽责,早发现、早制止、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以县、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和多部门共同监管的执法体系,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有力维护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202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邓少华县长

  常务副组长:邓少安副县长

  副组长:钟秀培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祥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曾繁奕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斌新县人社局局长

  黄成亮县应急局局长

  刘兵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安县住建局局长

  谢堂赞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罗新明县林业局局长

  林家昶县水利局局长

  李华县教科局局长

  邱华启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朝东县公安局副局长

  雷应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青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立平昭平镇镇长

  覃邦余文竹镇镇长

  毛湘婷仙回瑶族乡乡长

  刘庆发走马镇镇长

  彭达长黄姚镇镇长

  黄杰宗樟木林镇镇长

  刘家爱凤凰乡乡长

  钟小年北陀镇镇长

  胡有贵富罗镇镇长

  李臣马江镇镇长

  张敢木格乡乡长

  贝丽英五将镇镇长

  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邱华启同志兼任。

  三、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完成对自然资源部通过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卫片执法模块(以下简称:执法监管平台)下发的2020年各季度土地、矿产卫片图斑进行内业比对、现场核实、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稀土等重要卫片图斑的核查、查处工作。

  四、时间安排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站所及时完成有关工作,按以下时间要求报送相关工作成果。

  (一)季度快报。2020年4月15日前、10月5日前,有图斑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完成违法案件查处、整改拆除到位,对已通过拆除、复耕、毁闭等方式消除违法状态的,及时通过电子邮箱上传现场照片等档案材料到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配合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卫片数据成果审核等工作。

  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时间节点,通过执法监管平台上报季度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并分别生成《第一季度卫片执法工作情况快报》、《第三季度卫片执法工作情况快报》报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半年成果上报。2020年7月1日前,有图斑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第一、二季度卫片数据审核分析,形成半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报告及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县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形成全县半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后于2020年7月5日前报自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工作小组。

  (三)年度成果上报。2021年1月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第四季度数据审核分析、数据审核的查处整改情况(其中在2020年12月20日前已消除违法状态的,不再作为违法统计),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通过邮箱上报至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上报的数据成果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进度慢、查处整改不力的,开展警示约谈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并做好迎接市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2021年1月8日前,各乡(镇)要按照县级验收组提出的需整改的问题全部查处整改到位,并形成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报告报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形成全县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后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军用土地图斑,要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五、工作分工

  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约谈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严重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对约谈后存在查处整改不积极、不及时、虚报瞒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启动问责程序。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组织全县卫片检查工作,开展督导、审核、验收和成果报送等工作,根据工作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约谈问责建议;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依照工作职责,履职尽责,积极支持参与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卫片执法工作负总责,负责图斑核检、查处整改等具体工作,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及时调整充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制定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本辖区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核查图斑。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图斑判定要点》,安排专人配合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卫片执法图斑内业比对、实地核查、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对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图斑,均纳入查处整改范围,填报执法监管平台。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提供用地数据材料,如设施农用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提供批复材料,确保图斑判定准确无误。

  (二)查处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并按“既处理事,又处理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的要求快速严肃查处;对违法轻微的要及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整改到位;对该拆除的、特别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应依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完善用地、用矿手续的,要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务必年内获得批准文件;对该取缔的矿产违法行为,按照“三不留一毁闭"要求,坚决取缔到位;对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及时向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数据填报及建档。一是按照信息报送的时间节点,在执法监管平台填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二是要落实专人负责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的填报工作,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三是及时分类整理各类型图斑的相关材料,按一个地块(图斑)一份卷宗的标准整改归档材料,建立卫片卷宗。

  (四)督导验收。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查处整改;对存在隐瞒不报、伪造用地批文或用地现场、编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履职到位率低于95%的,不予通过验收并停止受理该乡镇涉及的项目建设用地和矿业权审批,直至整改完成。

  (五)约谈问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秩序混乱,日常监管不到位,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相对严重,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达到8%以上,且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大于6亩的(黄姚镇、昭平镇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大于20亩);大量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卫片案件查处整改不积极、不及时,履职率、查处整改到位率低,存在弄虚作假、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严重的乡镇,要纳入问责范围。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被约谈、问责乡镇的后续监管,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查处整改落实到位。

  对查处整改后,仍符合相关责任追究条件的,由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工作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真抓严管,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强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担当,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落实,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整改查处到位,按时保质完成卫片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监管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贺政办发〔2014〕19号)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建立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林业、公安、法院等多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的共同责任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防止工作脱节。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严起来"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早制止、早报告、早整改、早查处违法行为。一是各相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二是采取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联合查处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耕地10亩以上的或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县自然资源局应列入挂牌督办并及时向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专项汇报。群众反映强烈、典型及调查阻力较大的案件,由县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关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三是对已作出行政处罚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信息,录入社会诚信体系并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开展卫片工作执法评价。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卫片工作成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由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涉及卫片的立案查处、整改拆除到位、违法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数量、以及结合各乡(镇)日常执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若乡(镇)人民政府该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达到8%以上,且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大于6亩的(黄姚镇、昭平镇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大于20亩)该项绩效考评直接为零分。

  (五)报时报送成果。本通知下发后,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收集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数据,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卫片检查数据成果(军用土地除外)。同时,要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将我县卫片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有关统计汇总表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邱华启、许锦全,联系电话0774-6682978,传真:0774-6693502,电子邮箱:zpgtjc@163.com。

  昭平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2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等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19年,全县降雨的天数较常年偏多,暴雨强度大,共引发地质灾害16起,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1万元(其中崩塌10起,滑坡6起;),300多人受威胁。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均为切坡建房,二是受强降雨引发,三是多发生在夜间。

  2019年自治区下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6个,投入治理资金192万元,治理完成后1450人受益。已全部竣工。

  二、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当前,全县登记在册地质灾害易发屯(组)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44个,共威胁群众和师生7287人,威胁财产3626万元。

  三、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我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是广西四个暴雨中心之一,年平均降雨量1992.6毫米。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局地强降雨时有发生,一次强降雨过程常常诱发突发性和群发性地质灾害。降雨主要集中在4-8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的70%。5-8月为我县强降雨高发期,是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时段。

  四、2020年地质灾害主要类型、重点防范区域

  我县山地多、平地少,地形起伏大,属南岭山地丘陵区。在花岗岩和碎屑岩分布区,主要地貌类型为中低山和丘陵,沟壑纵横,山体坡度较陡;在石灰岩分布区,地貌类型主要为岩溶孤峰和峰丛平原,石山多陡崖和峭壁。据此,2020年我县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将以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

  (一)土质滑坡、崩塌:主要发生在碎屑岩、花岗岩区。碎屑岩在辖区内广泛分布,尤以昭平镇-五将镇-马江镇-木格乡等沿桂江一带及昭平县西北部的文竹镇、仙回瑶族乡、昭平县中部北陀镇等乡镇最为突出,主要为砂泥岩,为滑坡易发岩组。此外,土质崩塌还多发生在山区村民房后开挖的坡体、削坡过高过陡的公路边坡上。

  (二)岩石崩塌:主要发生在石灰岩区。石灰岩主要集中分布在昭平县北部黄姚镇-樟木林镇-凤凰乡等乡镇,石山裂隙发育,岩石切割强烈,岩质崩塌易发,危岩隐患突出。

  (三)泥石流:主要发生在山高沟深、地势陡峻、沟床纵坡降大,流域形状便于水流汇集的区域。一些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如滥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采矿、采石形成的尾矿、弃渣等,往往也为泥石流提供物质来源。

  (四)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为岩溶塌陷和采空区塌陷。

  1.岩溶塌陷:主要发生在岩溶发育区。岩溶发育区地表土层较簿、地下水变幅较大,人口密集,经济活动频繁,岩溶塌陷十分发育。如黄姚镇-樟木林镇-凤凰乡等为地面塌陷高易发区。特别要关注地震引发的岩溶地面塌陷,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及时组织回填。

  2.采空区塌陷:主要是一些老矿山和闭坑矿山,由于采空区不能或不及时回填,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下,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危及周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经调查,昭平县老矿山和闭坑矿山无采空区塌陷。

  (五)城区地质灾害防控。昭平县城区人口密度不大,但与地质灾害相关的工程经济活动频繁(主要是建房、城市街道及地下管线改造、抽取地下水等),在城市规划及建设中应特别注意防灾、减灾。针对本区地质灾害(岩石崩塌、地面塌陷)发育特征,应重点搞好建筑物规划、建设中的地基勘察工作,视山体地质构造、高低、陡峭等情况,建筑物至少远离山体坡脚10--15米以上,另外要避免过量抽取地下水。

  (六)山区切坡临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控。对新建住宅,一是在农村宅基地选址或审批阶段把好关,动员群众尽量不要切坡建房;二是受条件限制确需切坡建房的,首先要其分阶梯切坡,其次是房屋设计和施工要采取后屋(特别是一二层)不设卧室(可用作厨房、杂物房、楼梯间等非人居住用房),后墙不设窗户或者尽量缩小窗户面积、加厚后墙。还要要求其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对没有前后屋的新建住宅,后墙要用钢筋混凝土浇注,还应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对已有住宅,要求其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要做到:一是要求其对房屋用途进行改变,后屋(特别是一二层)不设卧室,调整用作厨房、杂物房、楼梯间等非人居住用房;二是如果不能改变用途,告知其降雨期间从后屋搬到前屋(或二楼以上)居住;三是对没有前后屋的住宅,告知其强降雨期间人员要撤离。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决定调整充实昭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邓少华县长

  副组长:龙绍聪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邓少安副县长

  成员:钟秀培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祥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曾繁奕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吴莽县财政局局长

  李华县教科局局长

  刘兵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新明县林业局局长

  林家昶县水利局局长

  黄成亮县应急局局长

  翟杰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忠党县气象局局长

  杨浪才县民政局局长

  莫宇钰县文旅局局长

  刘安县住建局局长

  莫东成县卫健局局长

  吴立平昭平镇镇长

  覃邦余文竹镇镇长

  毛湘婷仙回瑶族乡乡长

  刘庆发走马镇镇长

  彭达长黄姚镇镇长

  黄杰宗樟木林镇镇长

  刘家爱凤凰乡乡长

  钟小年北陀镇镇长

  胡有贵富罗镇镇长

  李臣马江镇镇长

  张敢木格乡乡长

  贝丽英五将镇镇长

  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由林祥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任务

  继续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应急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加强机构改革后的部门协调与责任落实,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总体部署和全区、全市、全县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等薄弱环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要在2020年4月底前完善以县(区)、乡镇、村屯、监测人为主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及时调整充实群测群防人员,更新电话号码,对群测群防人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切实保障群测群防体系正常运转。(县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在4月底前完成“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更新发放工作。对当年新发生并经核查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属乡(镇)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明确防灾责任和监测人,落实“两卡一案",划定危险区域和设立警示标志。

  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及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气象预测,制定“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三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重点时段对重点地区、重大隐患点开展巡查、检查、督查,督促指导落实防治措施。(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然资源、教育、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

  (三)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5~9月期间,自然资源部门与气象、水文中心部门联合开展本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非汛期要根据天气和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同级气象、水利、水文、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

  (四)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在各类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利用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和“4·22"地球日、“5·12"国家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的契机,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测预警成效和成功避险事例,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校园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师生中普及地质灾害知识和防灾避险意识。(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急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开展)

  (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在4月底前完成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订,并上墙公布。因地制宜组织群众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村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县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教育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及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要提前做好强降雨和台风天气期间各种应对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车辆和调查工具等应急处置设备,确保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和应急处置信息。组建地质灾害专家组会商机制,快速做出救援意见,为指挥机构提供快速、有效的决策。

  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城市管理、住建、工信、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

  (七)加快实施治理工程。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已经安排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加快完成2019年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强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不定期的监测检查,确保在治理过程中不发生二次灾害事故。(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八)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加强对建设项目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管,重点对移民新村、旅游度假、水电工地等重要建设项目落实“地质灾害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负责、发展改革、住建、城市管理、教育、卫健、文化和旅游、水利等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九)扎实开展矿山动态巡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监管。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矿区公路上下边坡以及矿山开采区、弃渣场、尾矿库、生活区等可能存在崩塌、滑坡的区域进行排查巡查。监督指导矿山企业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开采设计》。(县自然资源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的职责。要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今年地质灾害防范形势的严峻性,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各地要从紧从速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乡(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基层防灾工作能力建设,充实机构,配足人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到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财政、应急管理、发改、教育、工信、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卫健、电力监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勘查设计、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以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汛期期间,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加强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不得逾期不报、漏报或瞒报。

  (五)加强监督考核。要向社会公开发布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互联网、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督查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灾情险情报告电话为:0774-6682134,传真号码:0774-6693502。

  附件:

  1.各乡(镇)2020年地质灾害易发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2.各乡(镇)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附件1

各乡(镇)2020年地质灾害易发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序号

地质灾害易发屯(组)

危害对象

威胁户数

威胁人口

乡镇责任单位

乡镇责任人

县责任单位

县责任人

1

昭平县昭平镇裕益村小佑组

居民

14

68

昭平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2

昭平县昭平镇玉河村西陇组

居民

24

104

昭平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3

昭平县马江镇古袍村垌头组

居民

33

177

马江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4

昭平县马江镇枫木村大田组

居民

11

38

马江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合计

82

387


  附件2

各乡(镇)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序号

灾害地点

灾害

类型

危害

对象

威胁

人口

威胁财产(万元)

乡镇责任单位

乡镇

责任人

县责任单位

县责任人

1

昭平县黄姚镇杨村村西牛小组

危岩

居民

50

4

黄姚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2

昭平县黄姚镇杨村村踏岱岩小组

危岩

居民

69

30

黄姚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3

昭平县黄姚镇黄姚街村中兴街东侧

危岩

居民

60

60

黄姚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4

昭平县黄姚镇中洞村三宝山屯

危岩

居民

298

6

黄姚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5

昭平县黄姚镇原杨村小学旧址

后山危岩

居民

5

100

黄姚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6

昭平县黄姚镇篁竹村小学都窝分校

后山

危岩

师生

18

50

黄姚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7

昭平县黄姚镇巩桥村下白屯

滑坡

居民

77

400

黄姚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8

昭平县樟木林镇樟林村樟街小组

危岩

居民

92

50

樟木林镇人民政府

乡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9

昭平县樟木林镇陶坡村下陶坡小组

危岩

居民

111

60

樟木林镇人民政府

乡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10

昭平县樟木林镇樟木林中学

危岩

师生

1480

100

樟木林镇人民政府

乡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11

昭平县樟木林镇水龙村冲尾组

滑坡

居民

29

10

樟木林镇人民政府

乡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12

桂梧高速樟木林镇平田村段

滑坡

居民

45

120

樟木林镇人民政府

乡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13

昭平县凤凰乡独石村独石小组

危岩

居民

17

20

凤凰乡人民政府

乡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14

昭平县凤凰乡美村村马鞍山小组

危岩

居民

15

10

凤凰乡人民政府

乡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15

昭平县昭平镇富裕村枫木小组

滑坡

居民

12

4

昭平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16

昭平县昭平镇玉河村行镜

崩塌

居民

9

20

昭平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17

昭平县昭平镇玉河村西陇

滑坡

居民

10

25

昭平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18

昭平县昭平镇裕礼村小学

后山

崩塌

师生

95

200

昭平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19

昭平县昭平镇塘山村小学裕信分校

后山

崩塌

师生

33

100

昭平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20

昭平县昭平镇富裕中心小学九垌分校

后山

崩塌

师生

21

50

昭平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21

昭平县昭平镇富裕中心小学

后山

崩塌

师生

330

200

昭平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22

昭平县昭平镇龙潭村小学

后山

危岩

师生

25

50

昭平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23

昭平县北陀镇良佑村良佑小学

泥石流

居民

10

10

北陀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24

昭平县北陀镇九龙中心小学

崩塌

师生

341

100

北陀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25

昭平县走马镇庙枒村车田小组

滑坡

居民

10

50

走马镇人民政府

乡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26

昭平县富罗镇富罗村野芋冲组

崩塌

居民

10

10

富罗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27

昭平县富罗镇供销社原职工食堂

崩塌

居民

86

440

富罗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28

昭平县富罗镇金龙村威竹组

滑坡

居民

17

80

富罗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29

昭平县富罗镇金龙村胜冲组

滑坡

居民

11

30

富罗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30

昭平县富罗镇金龙村排头组

崩塌

居民

12

80

富罗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31

昭平县马江镇枫木村大田小组

滑坡

居民

38

100

马江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32

昭平县马江镇古袍村垌头组

滑坡

居民

155

120

马江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33

昭平县马江镇沙婆村社景组

崩塌

居民

3

5

马江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34

昭平县古袍中学

崩塌

师生

700

100

马江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35

昭平县马江镇东旺村小学

后山

崩塌

师生

95

30

马江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36

昭平县木格乡大旦村新建

滑坡

居民

2

2

木格乡人民政府

乡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37

昭平县五将镇庆安村学田小组

不稳定斜坡

居民

30

30

五将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38

昭平县五将镇恭城村广东组

崩塌

居民

7

20

五将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39

昭平县五将镇中心小学

后山

崩塌

师生

830

300

五将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40

昭平县五将中学

后山

崩塌

师生

1120

100

五将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41

昭平县五将镇文曲村小学

后山

滑坡

师生

290

100

五将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42

昭平县五将镇义德村小学

后山

崩塌

师生

130

50

五将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43

昭平县五将镇古店村小学

后山

滑坡

师生

92

100

五将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44

昭平县五将镇良风村冲尾分校

滑坡

师生

10

100

五将镇人民政府

镇长

昭平县人民政府

县长

合计

6900

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