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1508331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桂林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你们《关于申请开展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请示》收悉。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食安委〔2017〕7 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南宁市横县等 13 个县(市)开展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名单附后)。请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县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附件
  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县名单

  南宁市: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隆安县
  桂林市:荔浦市
  防城港市:东兴县、上思县
  百色市:平果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
  崇左市:龙州县、大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