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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26753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企业、各处室、各监事会办事处: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政策文件要求,为及时协调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公共突发事件,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动情况,决定调整我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管跃庆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韦刚强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巡视员
  聂江武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巡视员
  黄文标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秦武亮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王晓华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杨朝林自治区国资委副巡视员
  巩学青自治区国资委副巡视员
  王显峰自治区国资委副巡视员、纪委副书记
  成员:赵恩平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李庆生自治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梁琰自治区国资委产权与收益管理处处长
  何载福自治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处长
  吴光自治区国资委综合管理处处长
  李道宁自治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
  韩宗桂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吴双平自治区国资委宣传群工处处长
  韦寿健自治区国资委纪委监察一室主任
  蔡火秀自治区国资委纪委监察二室主任
  黄文德自治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副处长、调研员
  陈家炎自治区国资委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杨天茂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委机关和全区国资系统应急管理全面领导工作。
  (二)负责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审定委机关各项专项应急管理工作预案。
  (三)负责委机关和全区国资系统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领导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委机关国资系统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实施情况。
  (五)负责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处置大型突发应急事件;对突发事件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六)负责审定对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七)负责建立全区国资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奖惩激励机制。
  (八)负责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布置的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三、领导小组组织架构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以及按突发事件类型分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委机关公共安全等3个专项应急工作组。
  (一)管理办公室
  主任:黄文标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副主任:赵恩平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设在委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成员主要由委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兼任。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委机关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2.负责为各专项应急工作组提供后勤保障支持;
  3.负责按照上级部门政策文件要求和委机关各专项应急工作组分工,分派分办指挥各专项应急工作组开展具体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4.负责与上级部门、自治区其他相关部门应急办进行日常协调、信息交互工作;
  5.完成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专项应急工作组
  1.信访维稳专项应急工作组
  组长:王晓华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副组长:吴光自治区国资委综合管理处处长
  杨天茂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信访维稳专项应急工作组设在综合管理处,成员由综合管理处工作人员兼任和企业信访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信访维稳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负责收集、处置信访维稳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3)负责对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向委应急管理合作领导小组报告信访维稳专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4)负责制定本委信访维稳专项应急预案;
  (5)负责信访维稳类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和值守工作,指导、督查全区国资系统各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预防、应急保障、应急演练工作;
  (6)负责落实委领导及委应急管理合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安全生产专项应急工作组
  组长:黄文标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副组长:何载福自治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工作处处长
  安全生产专项应急工作组设在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成员由企改处、事业处、产权处、评价处、法规处、委纪委指定工作人员兼任和企业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负责收集、处置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向委应急管理合作领导小组报告安全生产专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3)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和值守工作,指导、督查全区国资系统各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预防、应急保障、应急演练工作;
  (4)负责落实委领导及委应急管理合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委机关公共安全应急工作组
  组长:黄文标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副组长:赵恩平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陈家炎自治区国资委社会事业管理处副处长
  委机关公共安全应急工作组设在委办公室,成员主要由委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各处室指定专人兼任。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委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公共卫生、信息安全、保密安全、防火、防盗、防汛、治安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负责收集、处置预警信息,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向委应急管理合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3)负责相关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报送和值守工作;
  (4)负责开展委机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防、应急保障、应急演练工作;
  (5)负责落实委领导及委应急管理合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