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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水利局关于印发田林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田林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63035 

田林县水利局关于印发田林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田林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田水[2018]7号


局各内设机构、二层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田安委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现将《田林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田林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督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田林县水利局

2018年3月2日

田林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田林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督查督导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田安委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我局决定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田林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督查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及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从严从难从细从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全面发动、促进我县水利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我县水利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国“两会"期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成立督查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我局“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文靓县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韦家祥县水利局副局长

  韦建堂县水利局副局长

  梁启光县水利局副局长

  组员:局属各二层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流顺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汇总、报告全国“两会"期间田林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督查督导工作情况。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从2018年3月5日至3月16日,结合水利行业集中开展全县水利系统安全大检查行动,以在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农村水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一是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的检查。对病险水库和正在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要重点检查和监控,确保水库安全,以便迎接汛期的到来。二是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检查。重点对高边坡、隧洞、深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档、施工用电设施等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凡施工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和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达不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一律不能恢复施工,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是加强对农村水电安全检查。所有施工、维修作业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程,并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水电站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规定,确保运行安全。四是加强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检查水文作业测船配备的消防、救生设备和堵漏器材是否完备;检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勘探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水利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备情况;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运行的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加强对水利施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库区设施安全状况和使用的安全制度检查,加强对有毒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的检查,严防被盗流失造成不良后果,严密防范重特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二)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水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要求,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力度,集中打击、整治水利行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打击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不具备资质资格条件、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和违章作业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打击农村水电未经验收擅自投产发电和不执行“两票三制"行为,整治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治理不落实等问题;打击非法违规河道采砂行为,整治无有效河道采砂许可证和危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影响河道行洪等问题;打击水利勘测设计违规行为,整治超资质范围勘测设计、图纸造假、图实不符,擅自变更设计等问题;打击水文测报作业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整治水上作业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消防、救生设备器材等问题;打击违反防火防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和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管理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及作业规程等问题。严密防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落实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的强制措施。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和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国“两会"期间实行停产停业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检查维修,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全国“两会"结束后恢复生产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做好恢复生产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并报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安全生产条件良好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全国“两会"期间,必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严格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制度,保证每个班组都有领导在现场抓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坚持全天候安排生产调度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安排好领导值班带班,做好安全生产各种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预测、报告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各局属二层机构要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全国“两会"前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督查督导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制定并落实监控及应急预案。最后总结检查成果,形成书面报告。各局属二层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督查督导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以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全国“两会"的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