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 发文字号:桂文函[2016]109号
- 公布年份:2016.02.05
- 实施日期:2016.02.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桂文函[2016]109号
各设区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厅直属文博单位: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物督函〔2016〕1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各单位对照通报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各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及相关问题的整治工作。
春节即将来临,各地人流物流增大,各类民俗活动增加,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各级文物部门和文物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冬季文物消防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函〔2015〕3602号)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在春节前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部署会,进行警示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切实解决一线值班人员的实际困难;实施一次隐患排查,彻底清除火灾隐患;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要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人员到岗,全面提升文物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于2016年3月18日前将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送自治区文化厅博物馆与文物安全督察处(联系人:陶鹏,联系电话:0771-5310500,邮寄地址:南宁市思贤路38号广西文化厅后楼510室,邮编:530023,电子文件发至邮箱:gxwhtbwgc@163.com)。
附件: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rar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