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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制度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149405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制度的通知


环政发〔2023〕2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总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林长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的通知》(桂林长办字〔2023〕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本审批制度。


  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三条自治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9月10日至次年5月10日为重点森林防火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和重点森林防火区,设定森林防火期和重点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重点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以及春节、清明、三月三、重阳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定森林高火险期,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必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森林禁火令或者禁止林区野外用火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第二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造林炼山、烧荒、烧牧场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野外用火的,用火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监管。用火单位和个人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安排人员监管和看守;用火结束后应当检查、清理火场,严防失火。经批准在毗邻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地区野外用火的,用火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用火时间、地点、类型和规模,告知毗邻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毗邻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提醒当地有关单位和个人注意森林防火。


  二、实施对象


  申请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单位或个人。


  三、实施条件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实施野外用火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防治病虫鼠害、冻害、造林炼山、烧荒、烧牧场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


  (二)在三级火险等级以下;


  (三)有安全防范措施,开设好防火线,扑救人员、指挥员到位,有组织地实施用火。


  四、申请材料


  (一)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申请表(附用火范围万分之一地形图)一份。


  (二)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野外用火现场勘查报告单〔乡(镇、街道)林场相关技术部门2人以上现场勘查,提供现场图片,出具意见〕。


  五、审批程序


  (一)用火面积50亩以下(含50亩):申请用火个人(单位)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意见并审批→发放野外用火许可证→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备案。


  (二)用火面积50亩—100亩:申请用火个人(单位)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意见→乡(镇、街道)林业站意见→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发放野外用火许可证→报自治县林业局备案。


  (三)用火面积100亩以上:申请用火个人(单位)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意见→乡(镇、街道)林业站意见→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意见→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审批单位审批→发放野外用火许可证。


  六、备注


  重点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9月10日至翌年的5月10日。每年的1月20日至4月20日为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戒严期)。高火险期内,在林区或林带边缘100米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七、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试行一年。


  咨询单位联系电话:0778-8870407。


  附件:


1.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1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申请表(县级用表)


3-2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申请表(乡级用表)


4.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申请表(示范文本)


5.野外用火现场勘查报告单


6.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