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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峨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748175 

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峨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峨政办发〔2021〕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上级直管各有关单位:

  《天峨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天峨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动我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桂灾险普发〔2021〕1号)《河池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河灾险普办〔2021〕1号)《天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峨灾险普办〔2021〕1号)以及《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河池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县城乡房屋建筑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房屋建筑灾害风险调查工作体系,为上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目标任务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城镇范围内各类住宅类及非住宅类建筑(不含在建建筑)、农村范围内各类农村住宅房屋、农村非住宅房屋(不含在建建筑)的自然灾害风险综合普查和系统录入工作。

  三、普查范围及调查要求

  (一)城镇建筑

  1.住宅类建筑:指城镇规划建成区土地上的所有供人居住的住宅,包括:商住小区、房改房老旧小区、单栋职工楼、公租房、居民房等建筑。

  2.非住宅类建筑:指城镇规划建成区土地上的所有非住宅建筑,包括:各类办公用房、厂矿企业生产用房、教育用房、卫生用房、训练用房、仓储和商业用房等公共、工业建筑。

  3.调查要求:逐一现场核实登记录入城镇房屋的基本资料,包括建筑名称、建筑地址、产权单位、小区名称、户数、权属情况,房屋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造时间、结构类型、是否采用减隔震、是否保护性建筑、是否专业设计建造等信息。

  (二)农村房屋

  1.住宅类建筑:专指供人起居生活用房,分为独立住宅、集合住宅和住宅辅助用房三类。

  2.非住宅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建在村集体土地上不作为人们正常居住的生产类用房(含闲置房),包括村委房、村级养老院、超市、教育卫生用房、蚕房、加工房、工厂用房及其它企业生产用房等。

  3.调查要求:在统一的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底图上,利用软件系统移动端或电脑端,开展农村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造年代、用途、层数、使用状况、设防基本情况等信息调查,依据采集软件移动端填报的调查信息,自动生成与房屋建筑空间信息相关联的房屋建筑属性调查成果表,形成满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要求的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成果。

  四、实施步骤

  (一)业务培训阶段(2021年7月26日至10月31日)

  1.9月20日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对县级管理员、调查员和核查员等业务培训;

  2.10月25日前,根据普查情况,完成对中标单位的任务清单交割和工作布置;

  3.10月31日前组织中标单位开展普查核实录入前期信息摸排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1.11月1日组织中标单位进场开展普查;

  2.12月20日前组织第三方进行阶段性普查工作经验小结,找出工作短板,查缺补漏。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普查过程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督促指导普查工作,协调基础数据收集,及时汇总上报普查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4.各乡(镇)负责组织协调配合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的普查人员做好辖区农房普查工作,如实提供普查人员前期已经掌握的相关数据及资料,做好线路引导等后勤服务。

  5.县直及上级直管部门负责各单位房屋基础信息提供工作。

  (三)竣工验收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5日)

  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牵头部门,组织各相关单位力量根据《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和《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要求,现场抽检和档案材料逐项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迎接检查阶段(2022年1月16日至2月15日)

  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将第三方普查材料分类归档,以规范的普查档案迎接市级初验和自治区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直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天峨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普查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切实组织专业力量,确保顺利推进普查调查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甘实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韦达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罗世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胜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建勋县财政局副局长

  梁莹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元振六排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丹岜暮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其八腊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侃纳直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甲林更新乡人民政府乡长

  石忠将向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樊义斌下老乡人民政府乡长

  董长凡坡结乡人民政府乡长

  谢增干三堡乡人民政府乡长

  县城区涉及房屋建筑普查的县直、上级直管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韦达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胜乾同志担任,负责主持房屋建筑普查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争取财政支持。根据自治区应急厅、住建厅的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本次普查所需资金以县级财政资金为主,中央资金适当补助为辅。我县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总量预计在5万栋左右,借鉴其他试点县做法,按普查费用30元/栋计算,费用总额约150万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大力争取政府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牵头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在经费上的支持。

  (三)健全工作机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建立健全联络协调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普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工作安排部署等情况,确保上级安排部署落实落地、普查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四)强化技术保障。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专项业务培训的工作人员为主,结合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的业务骨干力量组建天峨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队,奔赴各乡(镇)实地开展建筑承灾能力现场调查核实。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五)严格安全保密。房屋调查、核查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对在调查、核查中所获悉的资料和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认真落实有关保密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