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关于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法宝引证码】CLI.14.5540288
- 制定机关: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 快速聚焦: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 公布年份:2022.02.09
- 实施日期:2022.02.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关于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鉴于区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将出入境接待大厅疫情防护要求通告如下:
申请人进入大厅前须出示“三码"(电子健康码、个人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测量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
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邕申请人,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接待大厅。
如遇特殊情况,请拨打0771-2891408咨询。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