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见

【法宝引证码】CLI.12.3998344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现就南宁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战略目标,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城乡统筹,突破重点和难点,完善基础设施,推进“百里环城森林生态圈工程"等十大工程建设,形成“森林走进城市、城市拥抱森林"的森林化城市格局,构筑更高水平的“林在城中,城在林中,树成林,花成片,植树成景"的城市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森林建设自然性。城市森林建设要依托城市及周边自然地形地貌,结合城市风貌科学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自然山体和森林的生态与景观条件,重点突出自然山体、江河、水库等特色景观地带。在尽量保留原有森林和林木的基础上,丰富森林植物群落种类,逐步构建多样性的森林生态系统。


  2.坚持创建的可持续性。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构建城市园林绿化系统,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通道林荫化、农田林网化、乡村林果化的新格局。


  3.坚持生态与经济并重。积极发展森林产业,支持农村农民因地制宜发展速生丰产林、特色经济果木林、中小型木材和林果加工业,提高林产品附加值,增加林业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


  4.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在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基础上,乔、灌、草、藤本植物有机结合。做到层次分明,点、线、面结构合理,兼具绿化、美化等多种功能,融山、水、林、城为一体,形成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三)目标任务


  以大明山、龙虎山、龙山、三十六弄—陇均、弄拉以及公路、铁路、城市主干道两侧和河流、水库两岸绿化为框架,对“一水"、“二山"、“二环"、“二网"、“六保护区"、“十森林公园"、“二十生态主题园"、“400万亩公益林"、“900万亩商品林基地"等重点区域实施创建工程建设。“一水"是指邕江;“二山"是指青秀山和五象岭;“二环"是指城市快速环道和环城高速公路;“二网"是指城郊道路护路林网和水系防护林网;“六保护区"是指凤凰山金花茶自然保护区、苏圩石山苏铁保护区、那兰鹭鸟保护区、大王滩湿地保护区、屯六—凤亭河湿地保护区、峙村水源林保护区;“十森林公园"是指良凤江、石门、天雹、昆仑关、五象岭、金鸡山、高峰岭、老虎岭、长塘军山、九龙瀑布群森林公园;“二十生态主题园"是指花花大世界、广西药用植物园、金花茶公园、动物园、广西亚热带风情园、顶蛳山湿地贝丘文化园、太阳岛湿地公园、圣岭中国—东盟民族大观园、金沙湖湿地雨林公园、扁桃公园(市花市树园)、平阳大榕树广场、大渌岭花果园、木村古树园、古思村古树园、英雄树公园、龟山滨江公园、三江口风情园、相思公园、尖峰生态公园、天景山生态园;“400万亩公益林"是指重点公益林、地方公益林;“900万亩商品林基地"是指花卉苗木生产基地、经济林基地、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一般用材林基地、笋竹两用林基地。


  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65%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9.5%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7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0平方米以上,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山区达到60%以上,丘陵达到40%以上,水岸和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乡镇所在地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庭院绿地率达到35%以上,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努力使各项森林建设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的评价指标要求,力争201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百里环城森林生态圈工程


  完成环城高速公路约100公里森林生态圈建设任务,对公路内侧50—100米、外侧2000米或可视面坡范围内的林业用地全部进行造林绿化。


  (二)实施道路林网与绿色通道工程


  组织完成新建高速公路、二级公路、铁路、城市道路绿化任务,重点做好五象大道、平乐大道、银海大道、白沙大道、大学西路、昆仑大道、民族大道延长线、安吉大道等8条城市主干道的生态园林景观大道建设,实现高速公路、二级公路、铁路沿线两侧绿化率100%。统一推进沿线乡镇、村屯绿化美化,做到乔、灌、草、花相配置,使绿色通道与生态环境及城乡绿化美化融为一体,实现通道林木成网、花果飘香、空气清新、环境优美。


  (三)实施水系林网工程


  规划整治市区内的18条内河,共计整治河流里程169.673公里。近期重点整治绿化可利江、心圩江、朝阳溪、竹排冲4条内河,总绿化面积183.4万平方米,形成良好的生态廊道。


  (四)实施森林公园与生态主题园工程


  重点规划建设好五象岭森林公园,整合天雹、昆仑关、老虎岭、金鸡山、高峰岭(森林动感世界)森林公园,继续完善良凤江、青秀山、石门、长塘军山森林公园建设。尽快完成相思湖公园、心圩湿地公园、五象滨江公园、凤岭儿童公园、江南公园、柳沙公园、体育休闲公园、李宁体育公园以及青秀山植物园建设任务,新增公园绿地面积约1.8万亩。进一步提升花花大世界、广西药用植物园、金花茶公园、动物园、广西亚热带风情园等5个主题公园;新建顶蛳山湿地贝丘文化园、圣岭中国—东盟民族大观园、金沙湖湿地雨林公园、扁桃公园(市花市树园)、平阳大榕树广场、大渌岭花果园、木村古树园、古思村古树园、英雄树公园、龟山滨江公园、三江口风情园、尖峰生态公园、天景山生态园。


  (五)实施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工程


  规划建设凤凰山金花茶、峙村水源林、苏圩石山苏铁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做好屯六—凤亭河、大王滩2个湿地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就地保护好城区5000多株古树名木,建立和完善古树名木和绿地的认养机制。开展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制定本地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加强城市规划区植物原生性、多样性研究,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监管网络,有效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地,严格监管外来物种引入和转基因物种扩散。2010年综合物种指数超过0.5,本地植物指数超过0.7。


  (六)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进一步完善地理信息和野外林火监控系统,完成重点林区、景区生物防火林带及防火了望台建设任务。每年完成病虫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3000公顷。建立健全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信息网络系统;设立林业生物防治实验室。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45%以下,严重成灾率低于0.02%,森林植物检疫率97%以上。


  (七)实施农村生态建设工程


  提高村庄绿化总量,提升村庄绿化水平,改善农村生态和居住环境,开展绿色家园、示范村创建活动。有条件的村庄开发观光花果园、农家乐等具有地方民俗特色的乡村旅游;继续推广沼气池建设,适宜建沼气池的农户入户率达到80%以上,推广节柴灶和利用太阳能。


  (八)实施森林植被恢复工程


  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在完成马山县石漠化治理工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完成全市约100万亩的石漠化治理,完成工矿废弃地植被恢复以及残次林、低效林改造和宜林荒山限期人工造林任务。


  (九)实施市区绿地工程


  2010年,全市新建18块市内绿地,其中6个城区分别新建3块,要将可利用绿地的预备地、闲置地以及建筑屋顶、立交桥立面等纳入绿化建设范畴,努力扩增绿化面积。


  (十)实施乡镇所在地绿化工程


  全市各乡镇要切实做好乡镇所在地的绿化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确保乡镇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35%以上,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南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林业和园林工作的副书记、副市长担任;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市委、市政府分管林业和园林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法制办、市政府发研中心主要领导,各县区、各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林业局和市园林局共同负责,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牵头落实具体项目的创建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要根据《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和方案。


  (三)落实建设资金


  各级政府要把森林城市建设项目列入年度投资建设计划,将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鼓励多元投资,通


  过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森林城市建设。


  (四)做好规划设计


  加强规划设计工作,要加快做好新建和改建的森林公园,各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环城森林带等重点森林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论证,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五)加强宣传发动


  加强新闻宣传和典型报道,定期向社会公布创建森林城市的阶段性成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信息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使创建森林城市工作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