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广西宏瑞泰纸浆有限责任公司“812”气体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广西宏瑞泰纸浆有限责任公司“812”气体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南环函[2018]788号
各县(区)环保局、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广西宏瑞泰纸浆有限责任公司“8.12"气体爆炸事故的通报》(南安委办〔2018〕9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县(区)环保局、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协查本辖区涉污水处理环节有限空间作业(密闭、半密闭)造纸、纸浆、酒精、淀粉企业,督促企业完善有限空间安全台帐、安全警示标语、标示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等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二、请各县(区)环保局、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对本辖区内涉粉爆炸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按照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环境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南环函〔2018〕407号)要求统计本辖区内涉粉爆炸企业,完善相关台帐。
以上工作请各县(区)环保局、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于9月10日前将本辖区开展涉有限空间大排查工作总结、涉粉尘爆炸企业统计表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应急办邮箱。(联系人:黄海保,电话:5309041,电子邮箱:nnhjyj@163.com)
附件:
1.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宏瑞泰纸浆有限责任公司“8.12气体爆炸事故的通报.pdf
2.涉车间粉尘企业统计表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21日
附件2
涉车间粉尘企业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序号 | 企业名称 | 车间粉尘治理设施 是否已建设 | 车间粉尘治理设施 是否正常运 | 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