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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那洪站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50944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那洪站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因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67.7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1367.7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那洪站项目建设用地。收回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拆迁安置及拆迁安置补偿的,由项目业主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法规政策规定进行安置补偿。

  收到本文后,请依照《土地登记办法》及法律规定的程序,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