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1508534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桂食药监办食餐函〔2018〕7号
- 公布年份:2018.07.25
- 实施日期:2018.07.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食药监办食餐函〔2018〕7号)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题库的通知》(市监食监二〔2018〕5号)(以下简称《题库》)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组织学习《题库》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辖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学习,讲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解疑释惑《题库》题目问题,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其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依法诚实守信经营,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组织开展考试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今年11月前组织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试,考试题目从《题库》抽取。对新入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方能上岗。在日常监管中,要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对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考。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考试,每年不少于2次。 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要建立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考试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考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必备知识普及和考试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题库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