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219119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交安监函[2017]810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暂行办法》),结合我厅《推进广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和2018年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加快推进。《两个暂行办法》是交通运输行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交通运输行业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交通运输行业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两个暂行办法》出台后,我厅已组织了学习宣传和贯彻。我厅由厅安委会统一组织领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厅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结合推进我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加快推进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领导组织,切实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性,将贯彻落实《两个暂行办法》作为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并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二、结合行业实际,重点领域稳步推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要的改革发展任务,难度大、任务重,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改革任务,需要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稳步推进、持续完善。厅直属各行业管理机构在负责领域内要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在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重点领域率先开展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要选择安全管理基础相对比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引导和推动部分重点公路水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以及重大工程开展两个体系的建设。要结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含路政、运政、港政、航道、质监、综合执法部门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风险管理、隐患治理,组织研究制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南,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履职。


  三、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取得实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保障,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注重关键安防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新手段,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经验交流和工作总结,开展针对性培训教育工作,为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两个暂行办法》的落实方案报厅安委办。联系人:黄耀国0771—2115056。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