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龙床井水厂“1219”伤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7467476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龙床井水厂“1219”伤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港北政函〔2024〕13号
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定<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龙床井水厂“12.19"伤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港北应急请〔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有关规定。
二、同意《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三、同意《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四、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五、请督促有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落实有关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此复。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删减后公开)
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龙床井水厂“12.19"伤亡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