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政办[2019]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社会恶劣影响事故,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市有关统一部署,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这条主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牵住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营造全县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认真抓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恩琼副县长
副组长:唐亚军县政府办主任
蒋小红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蒋义华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唐文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小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蒋全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国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蒋芳范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李翔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蒋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鑫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李雄文桂林海事局驻全州办事处副处长
邓文韬县城市管理监督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侯涛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参谋
各乡(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指导、督促全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社会恶劣影响事故;协调、督促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蒋小红兼任,成员从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刘甑生,联系电话:0773-4816442,电子邮箱:ajj2006@126.com。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县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牵头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标准要求,联合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八大行业等行业安全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领域安全由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牵头组织,各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消防工作具体负责组织。
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组织。
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由桂林海事局驻全州办事处牵头组织。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
铁路运输行业安全由全州火车站牵头组织。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负责对重要活动场所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行业安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
液化天然气(管道燃气)由县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组织。
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领域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
校车和校园领域安全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
旅游行业安全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组织。
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由县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负责组织。
9月底,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督导各牵头单位开展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二)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采取有效管用方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抓好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的整治工作,严格小型露天采石场的规范开采,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县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完成的矿山,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不能生产。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强化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
烟花爆竹方面:继续深化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管控,以及超范围内经营、下店上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
道路交通方面:深刻吸取今年我县发生石塘“5•25"、“9•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加强大型货车、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加大路面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乡(镇)微型面包车和三轮车非法客运行为。
水上交通方面:加强对湘江和其他重点水域、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渔船自(农)用船非法载客、采砂船违法作业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隐患和问题,突出做好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和县域工程、乡村雇工建房等安全监管。
消防方面: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商贸综合体、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及电动自行车充电防火等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
工贸行业方面:继续开展好治金燃气企业安全专项治理,督促企业抓好隐患的整改,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及煤气设备设施突出问题的隐患,务必彻底整改到位;继续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纳入本辖区执法检查内容,督促企业抓好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工作;进一步巩固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切实解决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遗留问题。此外,继续深化农机渔船、铁路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凡安全保障能力低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停产检修和整改。
(三)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所有重大危险源,逐一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层层抓落实,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凡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停产检修或放假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四)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强化风险辨识、防控,防止城市安全运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发生。全县上下要紧密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切实有效管控城市运行安全风险;加强对油、气、水、电等城市生命线和基础设施的巡查、管护,加强对各种活动场馆、饭店和社区的水、电、气、火等方面的安全监督和隐患整改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织相关演练,确保我县安全稳定运行。
(五)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已经遭受多轮强降雨过程,降水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人员财产伤亡损失较多,极端恶劣天气极易引发矿山淹井、尾矿库溃坝以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地质灾害等事故。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汛期事故带来的灾害教训,组织企业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水利工程、隧道施工、施工营地等要严格落实管控责任措施,遇有灾害性天气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到现场一线作业人员;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确保关键时刻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六)认真抓好企业停产复产的安全监管。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停产检修及活动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复产验收关。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在抓好企业复产验收工作的同时,要派出专人对重点地段、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进行蹲点跟踪,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
(七)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全县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全部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真正认清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增强政治自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思想上、行动上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主要领导必须亲力亲为、亲自抓、亲自管,要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二)搞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继续开展“七进"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关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全面落实好地方党政领导责任、“三个必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县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进行全县通报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