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钦北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钦北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 快速聚焦: 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钦北食药监办发[2016]8号
- 公布年份:2016.05.19
- 实施日期:2016.05.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钦北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钦北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做好我区学校食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加强学校食堂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学校师生饮食安全,吃上放心的蔬菜水果。
二、工作要求
1、各学校迅速行动,认真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定期维护,食堂向学生供餐前必须做好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检测结果呈阳性,应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分管领导应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进行督查,负责检测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自查,并做好记录。
2、未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的学校食堂应及时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器。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各学校是否配备有农药残留检测仪器;二是各学校食堂是否正常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三是检查农药残留速测卡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四是是否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做好记录;五是是否查验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及时报告汇总信息
请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校将本单位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5月30日前(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分别报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股和区教育局综合股。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谭小波;联系电话:0777-2855262,13737776881;电子邮箱:qbqspg@163.com。区教育局联系人:黄敏才;联系电话:13877746393;电子邮箱:lzhf3686153@163.com。
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钦北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