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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6227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水路运输及辅助业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业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业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为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核查工作小组:
  组 长:韦思宁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施剑东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临时负责人
  梁 波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负责人
  成 员:杨世扬、韦文、陈忠伟、张福中、卢少玲、黄湖、龙昭芬、钟稳
  二、时间安排
  (一)企业于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在“航运通”系统的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等核查工作。
  (二)核查工作小组于5月11日至20日上门现场核查,具体时间由核查组与企业联系确定。
  联系人:钟稳,联系电话:13977785898。
  附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