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全政办[2019]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2019年5月5日,雁山区雁山镇西龙村7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5名人员死亡,38人受伤。为贯彻落实桂林市领导相关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密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主席陈武,市委书记赵乐秦、市长秦春成及县委县政府近期以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巡查,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工作总目标: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直接监管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二是加快建立各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防控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稳定;三是加快建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发现和整治隐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四是依法依规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处理问责,达到教育警示目的;五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矿山、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等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各类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三、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和主要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动项目、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是要强化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落实“三同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地下矿山通风防尘,防止人员炮烟中毒窒息事故预防措施和火工品管理情况;尾矿库坝体安全及其他危及尾矿库的治理情况;地下矿山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露天矿、采石场边坡定期检查、监测和防洪排水等安全治理情况;防“三超"、反“三违"情况;防止越层越界、乱挖滥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的情况。
二是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防范液氯、液氨、氰化钾、氰化钠、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安全管理情况;依法设置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情况;人口稠密区的化工厂、大型油库、剧毒化学品经营储存仓库和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情况;落实设置安全联锁,温度、压力、液位的超限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信号的声光报警,自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联锁停车等自动控制方式的危险化工工艺工作情况;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停产整顿情况;实行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实行出入库“实名制"登记管理和落实剧毒化学品、涉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实名登记制度情况;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落实专人值班看守情况。
三是要强化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加强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下店上宅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要强化民爆器材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民用爆炸物品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生产线及作业场所、危险品库房、库区设施和运输车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防范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爆器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加强安全监控防范重特大爆炸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是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严格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和对7座以上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实行“六必查"的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交通安全执法、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
六是要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船主、驾驶员、渡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乡(镇)渡船、特别是重点库区内渡船以及渡口安全状况;清查“三无"船舶和对低质量船舶、非法船舶修造厂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整治和杜绝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情况;竹筏等水上运动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龙舟、竹筏等活动的安全监管落实情况,水上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情况。
七是要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多合一"、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养老院、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医院、影剧院、网吧、歌舞厅、出租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防消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检、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八是要强化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情况;施工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施工工地的停工整顿情况。
九是要强化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学校危房安全整治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宿舍等人员集中活动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供用电以及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化学实验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应急逃生、避险演练,提高师生自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的情况。
十是要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和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宾馆、饭店、交通枢纽、购物中心、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和安全管理情况;危化品生产和储运单位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充装的检验和安全管理情况;风景区、公园的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安全检测和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隐患排查。
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组织形式
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县、乡两级政府组织督查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1、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时间安排在5月6日—5月30日。全县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治理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切实抓紧进行整改,专人负责,一抓到底,确保安全生产。
2、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在6月1日—7月15日前自行组织督促检查。
3、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的检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各级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方案,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管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并依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责任。
(二)加大宣传,舆论监督。要用各种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开展隐患检查治理,发动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要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乡(镇)、行业领域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在行业主管部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督查检查。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停的必须停,该关的必须关。
(四)落实措施,扎实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要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一般事故隐患,要抓紧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对一时难以整改且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停产整顿、关停等措施。对存在缺陷和问题的重大危险源,要抓紧整改,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要逐一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严防死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治理。
(五)强化督查,巩固提高。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将对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督查和验收检查,对工作力度大、效果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乡(镇)和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检查结果将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年底绩效考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统计总结上报工作,并分别于5月13日下午5:30前将《全州县2019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事故隐患登记表》(附件1),和7月20日前将《全州县2019年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附件2)以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总结书面(含电子文档)报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赵中柱,电子邮箱:ajj2006@126.com,联系电话:4816442,13878399269。
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