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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交通运输局对扶绥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5737145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对扶绥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扶交复(2021)5号


李佩珍代表:

  您在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将城区公共汽车交通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根本上解决我县公交车亏损运营导致的诸多问题,我局草拟了《扶绥县城区公交运营亏损财政补贴方案》,拟采取财政兜底的办法,实亏实补,补贴范围为线路运营补贴和公益性服务补贴。经测算,补贴金额达1000万元,财政兜底补贴金额过大,目前我县财政难以承受,补贴方案可行性不大。

  为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破解群众乘车难等痛点、难点问题,我局积极引进崇左市灿融能源科技公司,计划首期试点投放200辆新能源公交车,试点阶段票价为3元/人次,公司依托自有知识产权的APP出行管理平台,实现“网约公交车",预计今年8月中旬可以试运营,届时将能够解决城区(含空港经济区)群众、干部职工、学生、务工人员等群体出行难的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人:黄振海;承办人:黄敏;联系电话:75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