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5737077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扶交复(2021)15号


唐诘汶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建设扶绥(那普--渠茤)公路沿线延伸到江州区驮卢镇花梨村(桃花岛)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那普至渠茤公路是我局在养的乡道,路基宽度6.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4.5-5.5米,目前路况良好,车辆通行顺畅。经与江州区交通运输局沟通,江州区的连塘至安定公路已达到三级公路标准,路况良好,红山至花梨公路近期没有提级改造的意愿。

  渠黎镇渠茤村与江州区的花梨村以前有一条机耕道路连接,因下游山秀水电站蓄水,左江流经渠茤村段的水位抬高约20米,导致原有道路被淹没,交通已中断。按原有线路进行规划建设,需要打通约200米的隧道,沿临江山体开挖填筑道路约600米,施工难度大,投资也十分巨大,而且跨地区修建公路,在政策层面上难度大,我县不能单方面实施。加上目前我县财力有限,估计近期内难以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推动扶绥(那普--渠茤)公路沿线延伸到江州区驮卢镇花梨村(桃花岛)项目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发人:黄振海;承办人:赵华;联系电话:7530424。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