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208412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发文字号:桂商流通发[2016]32号
- 公布年份:2016.12.30
- 实施日期:2016.12.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桂商流通发[2016]32号
各市商务局(委):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6〕1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20161229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