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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来宾产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改变2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5682177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来宾产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改变2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的批复


来政函〔2022〕166号




市自然资源局: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来宾产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改变2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的请示》(来自然资报〔2022〕2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来宾产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将位于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白面水库西侧,不动产权证号桂(2021)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29636号,面积为,3333.33平方米(折合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改变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改变用途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66.6666万元。


  二、同意广西来宾产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将位于来宾市东环大道,高铁来宾北站站前广场北侧,不动产权证号桂(2021)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29643号,面积为3333.33平方米(折合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商业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改变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改变用途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699.66万元。


  三、用地单位获批复后,及时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并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如有改变需重新审批。


  


来宾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