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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暑期全县中小学生安全防范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8724837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暑期全县中小学生安全防范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田政办函〔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4 年暑期全县中小学生安全防范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2024 年暑期全县中小学生安全防范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 7 月 12 日全区、全市中小学生暑期安全防范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4〕902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工作,决定开展 2024 年暑期全县中小学防范专项督导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时间


  2024 年 8 月下旬(具体行程由各督导组自行确定)。


  二、督导内容


  (一)防溺水工作:1.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2.严格落实危险水域网格化管理情况;3.严格落实学生网格化管理情况;4.防溺水宣传教育情况。


  (二)防范交通安全工作:1.交通违法整治情况;2.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情况;3.联防联控机制情况。


  (三)学生电信网络诈骗警示:1.严格落实反诈工作责任情况;2.精准强化反诈宣传教育情况;3.家校联系情况。


  (四)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五)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情况。


  (六)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排查整治情况。


  (七)校外安全托管机构管理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暑期全县中小学生安全防范专项行动任务清单(附件)。


  三、督导方式


  1.书面汇报。不召开汇报会,各部门、乡镇、学校向督导组提交开展 2024 年暑期全县中小学生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汇报、工作图片等相关材料。


  2.查阅资料。现场查阅各部门、乡镇、学校工作台账资料。


  四、督导组人员安排


  督导组由田林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选派人员组成,负责对暑期全县中小学生安全防范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第一组负责片区:乐里镇,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组  长:吴桃会   县妇联副主席


  副组长:游燕色   田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员


  组  员:林雪颖   团县委工作人员


  张光立   县教育局干部


  第二组负责片区:高龙乡、定安镇、八渡瑶族乡,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田林水文中心站


  组  长:韦  真   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周庭宣   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股负责人


  组  员:韦  军   县住建局城建队副大队长


  盘福亮   县教育局安稳办副主任


  第三组负责片区:六隆镇、八桂瑶族乡、那比乡、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团县委


  组  长:黄宁波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何堂君   田林水文中心站副站长


  组  员:罗元再   县教育局干部


  吴勇强   县教育局干部


  第四组负责片区:旧州镇、平塘乡、者苗乡,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妇联


  组  长:黄  夏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韦  坦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组  员:罗  军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张建辉   县教育局干部


  第五组负责片区:利周瑶族乡、浪平镇,县融媒体中心、文旅局、红十字会


  组  长:盘  彬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吴月丹   县卫健局疾控股工作人员


  组  员:冯金冰   县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  鹏   县教育局干部


  第六组负责片区:百乐乡、潞城瑶族乡,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


  组  长:苏靖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同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组  员:黄云华   县气象局气象台台长


  农万雄   县教育局干部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督导要求完善相关台账材料,如实汇报,客观反映工作情况。


  (二)县防范中小学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督导组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各督导组应对负责片区进行全覆盖督导,在开展实地督导前,对上一次督导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督导。同时,各督导组要收集、总结工作亮点和好的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督导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每次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要在 2 个工作日内形成督导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和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检查工作图片和《2024 年暑期全县中小学生安全防范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组长签字后报送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联席办形成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县人民政府。


  (四)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督导用车由各组组长所在单位向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申请,相关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教育局安稳办向子根,联系电话:7205036,电子邮箱:tljyjawb@163.com。


  附件


2024 年暑期全县中小学生安全防范专项行动督导清单


  


主要任务

工作清单及措施

责任单位

时间要求

备注

防溺水

工作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研究制定暑期防溺水具体工作方案,7 月 15 日前召开 1 次专题部署会议,往后至少每半个月召开 1 次调度会,每个月到村委(社区)开展 1 次实地专题调研。

2.各乡镇人民政府召开 1 次暑期防范学生溺水专题部署会,向村委(社区)编制下发防溺水中高风险水域及管控责任清单,完善村级防溺水设施设备;统筹精干力量分片包村指导,每周至少下沉村委(社区)1 次,督促指导并会同村委(社区)、各网格员部署落实各项责任。

3.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社区)每周对工作反思研判总结,排查风险隐患,查漏补缺,提高防溺水质效。

4.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联席会议办公室每个月对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社区)防溺水工作履职进展情况通报 1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社区)

7 月 28 日前

严格落实危险水域网格化管理。

1.各村委(社区)建立健全危险水域日常巡查制度,落实辖区危险水域网格员;

2.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压实网格员、水域巡查公益岗的巡查责任,做到午后到傍晚至少“一日 3 次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在水边玩耍或下水游泳的学生,并记录作为涉水重点监控对象;每周将涉水重点监控对象名单信息汇总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送达县教育局同步部署监控。

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村委(社区)

7 月、8 月

严格落实学生网格化管理。

1.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校领导 + 教师 + 学生 + 家长"防溺水管理责任网联系名单;学校教师按照防溺水管理责任网分工,每周对重点学生以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监护人 1 次。

2.教育部门以自然屯为单位,督促学校全面组建本校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加强学生之间互相监督提醒。

3.教育部门及时整理汇总学校重点关注的学生名单下发至学生所在村委(社区)及自然屯网格员,共同督促学生监护人加强监护。

4.各村委(社区)全面摸排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离异家庭儿童、家住危险水域附近学生及网格员发现的涉水重点监控对象等特殊群体,分类制定花名册,建立重点监管名单,明确村委(社区)责任人及自然屯网络员,建立“一对一"或“多对一"等救助保护机制,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5.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建立家校提醒机制,构建“校领导、班主任、学生及家长"责任网,每周对点监管名册学生及家长开展电话、微信等方式提醒,做好学生暑假安全监管工作。

县教育局、学校、村委(社区)

7 月、8 月

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

1.宣传等部门要组织县融媒体中心在暑假期间持续开展防溺水宣传。

2.各成员单位及下属企业所属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广泛宣传。

3.政法部门积极组织网格员进屯入户,对学生及监护人开展 1 次防溺水教育,确保户户全覆盖。

4.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暑期大家访活动,指导和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监管。

5.县融媒体中心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形式在黄金时段及版面播放和刊登防学生溺水教育片、警示片、防溺水知识公益广告及暑期防溺水安全提示等。

6.文旅局积极组织动员游泳场所管理者,向学生低价优惠或免费开放场所,提供安全放心的游泳技能培训。

7.各乡镇人民政府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利用气象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每天开展 1 次以上广播提醒,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或在电子屏滚动播放。

8.学校组织教职工开展暑期大家访活动,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家长责任书、教师家访等方式,以及每周在家校微信群、QQ 群等信息化平台发布至少 2 次学生防溺水安全提醒,持续指导和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监管。

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县教育局、文旅局、融媒体中心及防溺水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社区)、学校

7 月、8 月

防范交通安全工作

强化交通违法整治。

1.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切实加强路面执法管控,特别是提高乡镇道路见警率,加大震慑力度,强化对学生交通安全路面执法检查。公安部门要加大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加大辖区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不满 16 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学生晚上酒后驾车、飙车、炫车技等现象,强化夜间执法检查。

2.各学校要开展重点学生排查并做好登记造册,把经常无证驾驶车辆的学生名单造册提供给属地派出所、村委(社区)、网格员,加强学生在校外期间交通行为的管理。

县公安局

8 月底前

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深入开展“平安暑假"专项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提醒家长管好车辆。公安部门要将查处学生交通违法的情况,抄送教育部门和学校,督促家长加强教育监管。

县教育局、公安局

8 月底前

强化联防联控机制。

1.加强对加油站、收费站等各类卡点以及从事电动车销售、维修、改装等业务经营场所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鼓励引导其主动举报发现的涉生驾驶机动车、农用机动车、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线索。

2.各单位,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为联防联控提供支持。

县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8 月底前

狠抓学生电信网络诈骗警示教育

严格落实反诈工作责任。

1.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案件高发的地区,要迅速组织相关学校召开一次警示约谈会,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反诈防骗工作责任制。

2.加强教育部门、学校与属地公安部门沟通协作,每周通报涉生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及时掌握暑期中小学生涉案情况,及时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

县教育局、公安局,乡镇人民政府、村委(社区)、学校

8 月底前

精准强化反诈宣传教育。

要积极开展 2024 年“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反诈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涉“两卡"“手机口"等违法犯罪行为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强化对中小学生的精准宣传和震慑效果。

县教育局、公安局,学校

8 月底前

密切家校联系。

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充分利用各地反诈中心提供的反诈宣传资源,通过家校联系群、暑期家访等,对学生、家长进行常态化教育提醒,指导家长经常对学生使用的电脑、手机以及与银行卡绑定等情况进行检查,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合理安全使用手机、电话手表、银行卡。

县教育局,学校

8 月底前

暑期其他安全防范工作

抓好汛期风险防范工作。

1.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2.水利部门要及时向群众发布水情、汛情预警信息。学校要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及时做好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

3.应急部门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接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处置好突发事件。

4.汛期期间,学校要提醒家长做好学生暑假在校外期间的雷雨天气等安全防范工作。邻水临崖学校要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如泥石流、岩石松落、洪涝等灾害,同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县气象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学校

7 月、8 月

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做好有心理问题学生的暑假跟踪指导工作;

2.家长要利用暑期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子女加强疏导,积极配合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3.学校要指导家长教育子女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

4.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领导要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有针对性对每名学生开展 1 次家访。

县教育局、卫健局

8 月底前

加强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排查整治。

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部门齐抓共管。若发生学生暴力和欺凌事件要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防范舆情发酵,同时迅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联合公安、网信等部门,加大对学生关注的本地论坛、网站、微信、抖音等技术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涉及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线索,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坚持周报、月报制度,加强线索排查及信息报告工作。

县教育局、公安局,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学校

7 月、8 月

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1.教育、市场监管、消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外托(育)管、培训、民办幼儿园等机构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隐患。

2.学校应联合消防、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托管及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开展 1 次安全专项检查。

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校外托(育)管及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

8 月底前

督查组发现存在问题:

督查组整改意见:

督查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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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负责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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