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4158651
- 制定机关: 岑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岑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18.02.05
- 实施日期:2018.02.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岑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
局各股室、执法大队,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pdf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doc
岑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