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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自评报告

【法宝引证码】CLI.14.7324576 

容县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示范创相关工作的通知》(桂食安办〔2023〕2号)和《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桂食安委〔2021〕6号),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综合自查等评价方式,对全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容县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县食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775-3273668,邮箱:rxsaw@163.com


  地址: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协调股




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容县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自评报告




  2023年7月13日,容县获得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今年以来,容县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玉林市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筑牢食品安全每道防线,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供给,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容县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公示如下:


  巩固工作情况(一)坚持高位推进凝聚食安监管合力。今年以来,容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批示,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我县先后印发了《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等5个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的通知》《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任务,有序有效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通过落实属地管理、基层监管、企业主体三方责任,推动责任主体末端发力,保障食品安全终端见效。截至12月18日,全县纳入包保的食品主体数量共5530家,包保干部数量共1495人。全年累计包保督导率97.8%,问题发现率0.1%,督导整改率86.8%,主体包保覆盖率100%,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上传率99.82%。第四季度督导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包保干部“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的上传工作和食品经营主体安全责任人的录入工作100%完成。


  (二)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服务。一是强化产地环境治理与风险监测。注重源头治理,采取以农艺调控技术为主的安全利用类措施,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培训,采集农用地安全利用点位的水稻样品检测并分析,继续推进村级服务站的建设,源头治理能力得到较大提高。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共开具合格证232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190吨。开展2023年水污染防治“铲污除险"环境专项执法等行动,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持续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县餐饮单位实施“色标管理"覆盖率达82%。共抽检自消餐具279批次,规范处理不合格自消餐具103批次。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消毒效果监测,对全县4家餐具集中消毒企业采样59份,合格率100%。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在建项目30余个/次。驻点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在“两会"、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快速检验955批次,确保了25万多人次安全用餐。三是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评定率达99.8%,辖区食品生产获证企业风险分级覆盖率100%,监管效能不断提升。进行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检24批次、入库检验741批次,无不合格批次。主城区两个农贸市场快检室保持开展10批次/日以上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等项目快检,共完成5385批次。开展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3111批次,发现不合格148批次,完成不合格核查后处置117批次。快速检测种植业产品、畜牧产品和水产品共计3552个,合格率100%。完成食品采样监测104份,上报食源性疾病416例,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四是精准服务生产企业。全力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办理延续换证。确保15家食品生产企业顺利完成换证工作,剩余1家正在有序推进,延续换证率100%。五是全力支持食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广西南方食养工厂有限公司在其获得广西数字化车间认定的基础上继续申报自治区级2023年智能工厂示范企业。新增3个主体申报绿色食品认证。全县累计认证有效期内的“二品一标"农产品55个,其中,绿色食品5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


  (三)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一是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目前我县已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的餐饮单位有2060家,覆盖率81%,其中全县持证学校食堂有226家,“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今年以来,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持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广西餐安"APP培训率80%。全县流通环节电子监管检查覆盖率95.6%,小油坊智慧化监管系统使用率98%。二是持续推进农(集)贸市场“十个一"建设。将“容县国有农贸市场项目"采取“整体租赁—升级改造—期满移交"模式,整体租赁给北京沃沃智慧农贸集团有限公司,由其负责25个国有农贸市场的改造、运营和管理。该模式得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高度赞扬,在玉林市起到带动引领示范作用。市场开办方投入2000多万元对首批5个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截至11月,容州市场、杨梅市场已顺利完成市场硬件和设备配备的改造升级。容州市场顺利通过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专家组的星级评定验收,为下一步推动全县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容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已成功取得了双认证资质(CMA和CATL)。容西市场监管所已申报自治区“四星市场监管所",正在等待验收。灵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达标乡镇建设已完成实验室改造修缮工作。


  (四)全面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在源头治理环节,查处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3件。查处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案件1件,收缴罚款10万余元。处理经营假兽药案3件,查处生猪调运中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案件2件,查处未按规定处置动物案件2件,处理9个无害化水产养殖场的不合格水产品212.25千克。市场流通环节一般程序食品安全案件共立案153件,办结146件,罚没金额18.93万元。其中,通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专项、非法添加整治、瓶(桶)装饮用水、肉制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专项整治,共办理涉食品生产流通领域案件59件,罚没金额近11万元。


  (五)强化保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一是大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指导学校完善食品安全领导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二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持续开展“你点我检·容在行动"服务活动。共受理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类的投诉227件,已完成处理19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三是组织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书面通知7家餐饮服务提供者限期整改,社会面反食品浪费意识不断提高。四是全力保障食品安全经费落实。全年财政预算安排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共358.3万元,保障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等经费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评结论


  2023年,容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抓实抓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守护食品安全,部署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县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达到98%以上,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高,全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经开展自查,我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督执法等9个方面77项指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评价标准细则(2020版)》考核要求,全县食品安全状况稳定达到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未出现滑坡现象。


  三、有关事项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自查自评情况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5天,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2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775-3273668。


  监督邮箱:rxsaw@163.com。




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