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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玉州区开展2021年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418836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玉州区开展2021年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玉州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玉州区开展2021年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玉林市玉州区2021年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有效遏制非法占用林地以及滥采盗伐林木现象,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全方位落实属地责任,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全面深入查找我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森林督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努力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总量。

  二、工作目标

  建立覆盖全区、分级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管机制,全面掌握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整治"的要求,加大对涉林案件的发现、查处和督办整改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督促全区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到2021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森林督查查处和整改任务,行政案件结率达94%以上,刑事案件移交率达10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破坏森林资源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莫景彪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梁雄仁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 颖 区政府副区长

  黄友海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局长

  成员:蒋旭梅 区信息化工作中心主任

  卢宗鹏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梁文斌 区发改局局长

  罗 华 玉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周志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 军 区水利局局长

  关敦劻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耀辉 区法院副院长

  谭雄燕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伟志 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长

  潘 浩 市森林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卢宗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宋受宁同志兼任,成员由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州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森林督查整改工作重大事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督查结果和问题线索移送及后续相关协调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区、镇(街道)两级领导包干负责制度。区委、区政府要将2021年森林督查图斑查处和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分管林业、公安的领导以及相关镇(街道)的主要领导、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包括负有监管责任的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到一包到底、一督到底,确保真查、真改、整改不反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持续对2020、2021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进行排查,对违法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用地案件采取顶格处罚措施,确保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打击到位。森林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

  (三)高标准开展违法占用林地生态修复。由区自然资源局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恢复森林植被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违法占用林地生态修复整改工作,确保复绿成效。

  (四)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力度。一是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短信、门户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各镇要利用广播、宣传车辆、大喇叭等在各村庄内宣传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要宣传打击违法案件案例,起到警示作用。二是区自然资源局举行使用林地项目建设业主、承建施工单位的培训会,及时向项目业主普及办理林业相关手续流程、重点注意事项等,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三是以致村民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森林法律法规,提升全民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做到防、管、控的工作合力。

  (五)建立暗访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派出暗访组,核查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和整改情况,对不整改、虚假整改的有关人员进行问责,涉及违法违纪的,直接移交案件线索给纪检监察部门。

  (六)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森林资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强化日常监管。深化林长制改革,将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日常监管纳入林长任务清单。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二是加强涉林企业信用监管。对于累犯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涉林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纳入林业系统违法失信“黑名单",及时报送广西企业信用平台。

  五、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1月30日止,为期2个多月,分为边查边改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巩固提升验收阶段。

  (一)边查边改阶段(2021年9月22日-10月31日前)

  1.各镇(街道)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图斑(即2020年排查出来的图斑)查处和整改工作(2021年10月10日前)。

  2.各镇(街道)对2021年1月以来违法图斑进行排查,并进行查处和整改(2021年10月31日前)。

  3.组织开展复垦复绿整改工作、办理林地用地手续。

  (二)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5日前)

  区直有关部门组织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已完成整改工作的图班进行检查验收。

  (三)巩固提升验收阶段(2021年11月底前)

  1.建设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平台,建立定期巡查机制。

  2.建立完善的领导联系森林督查工作制度和每月巡查制度,杜绝出现新增涉林违法案件,2021年12月1日后,对于出现的违法图斑,一律实行一案双查机制,追究违法主体和行政责任人责任。对于重复违法的责任主体,从重从严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统一指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制定整改方案,层层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协作配合。区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单位职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定期召开重点建设项目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涉林问题,促进项目业主规范用地。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统筹整合执法力量,建立健全行政、刑事执法体系,提高林业案件执法效率。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森林督查查处整改目标任务。

  附件:

  1.玉州区2021年森林督查图斑查处进度统计表.xlsx

  2.玉州区2021年森林督查包干整改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