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梧州龙圩区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广西梧州龙圩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23〕13号
- 公布年份:2023.03.27
- 实施日期:2023.03.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
龙政办发〔2023〕13号
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23年新修订的《梧州市龙圩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六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辖区、本单位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措施中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023年3月27日
梧州市龙圩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六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维护全区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明确每年进入清明节等节假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执行如下六条硬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巡护(巡逻动起)。一是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总林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包村干部、村干负属地管理责任,按责任清单(见附件)切实开展森防各项工作。二是坚决落实特别防护期、红色、橙色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镇要有一半以上的干部,村委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护林员和巡察员要百分之百进山入林管控火源、宣传教育,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消除用火苗头,严防“田火上山、家火上山"。三是压实林业经营者主体责任,尤其是国有林场、经营大户要构建自己的扑火队伍、铲修布设防火隔离带,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
二、全面宣传、营造氛围(喇叭响起)。要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镇、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在白天响起来,开展“敲门行动"提高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覆盖率。要在林区、国有林场、旅游景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两旁等重点区域采取悬挂宣传牌、张贴防火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要对野外违规用火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全社会宣传,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教育一片、震慑一方。
三、合理设卡、严控火源(火源控起)。进入清明节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要在主要进山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每个站点由1-2名镇、村干部或党员、群众、志愿者把守,对入山车辆和人员扫“防火码"并发放一份森林防火宣传单,造册登记姓名、电话号码、入山时间、离山时间和车牌号码等信息,对携带的轰天雷、易燃易爆物品一律实行集中保管并登记,严禁携带进入林区。
四、紧盯重点、靠前驻防(包保管起)。要制定森防包保监管一览表,明确包村责任人,掌握动态,研判风险,采取对应措施。要加强高速、高铁、苍海湖、李济深故居等重点设施、敏感地段周边林区部署布防,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区专业森林消防队、镇半专业队视条件要集中食宿,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发现火情,快速集结,迅速反应,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当天火当天灭。
五、规范处置、强化震慑(惩罚严起)。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区森防指及时调度区、镇专业扑火队伍组织力量紧急扑救,必要时提请上级森防指组织扑火队伍、直升机等力量支援。坚持科学、安全施救,按照“三先四不打"要求,合理配置人员设施,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明确应急避险撤离路线,严禁行政命令代替专业指挥。同时,公安机关对森林火灾及时跟进,对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发现一起、侦办一起,对违规用火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警示震慑。
六、强化值守、规范报告(值勤守起)。严肃值班纪律和规范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坚持森林重点特别防护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时接收或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对上级通知的火情热点信息,及时核查并按时反馈上报结果。发生火灾时,相关带班领导应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并协助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各镇、公安、环保、农业、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掌握的森林火灾情况,归口由龙圩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向上一级报送火情信息时,要抄报区党委、政府,避免信息报送不同步、不一致。凡要在新闻媒体报道的,须征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意见,统一口径后才允许对外发布。
附件
森林防灭火主要部门工作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 | 工作内容 |
各镇 | 一、各镇以文件形式,明确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支书、主任、组长、护林员的网格火源管控责任; 二、组织各村利用“大喇叭",重要节假日、关键节点反复宣传森林防火音频,并张贴标语、印刷品,广泛宣传;三、组织各村巡察员、护林员成立火源巡护队(可以以村或几个村片区为单位成立),坚持在“清明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强巡逻,一旦发现野外用火及时制止及扑灭;四、组织发生山火的村,村干部、包村镇干部成立火场清理队伍,待专业队扑灭明火后负责清理、留守火场,防止复燃;五、清明节期间,在林区重要路口、重点区域设卡防控;六、按《龙圩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火场面积超过2公顷的,镇领导需到现场指挥协调。 |
应急部门 | 一、组织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确保辖区内重要设施、敏感地段火灾防控安全;组织专业队员24小时待命,调度辖区一切扑火力量,及时处置山火,做好扑火物资的保障工作。二、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规定》森林火情逐级报送,坚持归口报告,逐级报告火情;三、按时、规范查看国家森林防火网,值班人员应当每小时查看一次,按要求反馈卫星热点。 |
林业部门 | 一、完善各村、道口的森林防火宣传,推广应用“防火码",修复、补充固定森防宣传标牌;二、印刷相关的宣传资料;三、指导各镇半专业队第一时间处置突发林火,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四、负责与辖区内造林大户落实企业森防主体责任。 |
自然资源部门 | 对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
公安部门 | 一、加强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速查处,顶格处理,绝不手软;二、对违规用火引起火灾,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相关责任,每个镇拿出一两例典型火案,以案为鉴、以案警示,达到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帮、震慑一方效应。三、草拟火案线索有奖举报办法,报政府审定实施。 |
财政部门 | 做好防灭火工作各个环节的经费保障;以及专业队、半专业队养队经费保障(包括扑火机具、扑火用餐、食品、防护设备等后勤保障经费)。 |
督考办 | 不定期对各镇各部门落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 |
农业农村局生态环保部门 | 一、指导各镇落实秸秆露天禁烧网格化管理,严防“田火上山,家火上山";二、与区森防办互通共享信息,遥感卫星监测发现为山火时要通报区森防办,山火反馈上报信息以区森防办核实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