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调研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 公布年份:2018.09.13
- 实施日期:2018.09.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林业局,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精神,推进林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费,促进我区政策性林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我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广西保监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开展林业险种保险相关调研,为完善政策提供工作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调研地方林业保险费率、保额、保险责任、赔偿处理、各级财政补贴比例等内容,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关系,是否建立基层网络体系和协保费有关情况。
(二)调研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地方特色优势林产品保险,探讨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大数据保险等拓展的可行性。
(三)探讨各地结合实际及财力状况,对符合林业产业政策、适应当地“三农"发展要求,可通过设立地方特色林业保险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扩大当地特色林业保险的品种和范围,如将花卉、经济林、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养蜂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范围的可行性。
(四)调研把林权抵押贷款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补贴的可行性和相关政策。
(五)调研各地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经费的保障落实情况,以及对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方式
通过与林农、造林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国有林场、林业主管部门等召开座谈会及实地调查了解调研。
三、调研分组及安排
第一组
组长:谭华昌自治区林业厅林改处处长
组员:王嘉琛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处主任科员
刘世超自治区林业厅计财处主任科员
张爱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农险事业部负责人
黄静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龙佳峰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干部
负责河池市林业局、贵港市林业局、钦州市林业局
第二组
组长:廖宏俊自治区林业厅林权中心主任
组员:陈鹏飞广西保监局主任科员
张敏自治区林业厅林权中心副科长
朱志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业务主管
唐潇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负责百色市林业局、柳州市林业局、来宾市林业局
四、其它事项
(一)各市林业局收集汇总本辖区内各县(市、区)材料,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我厅林改处,邮箱gxlingaiban@163.com,直属单位直接报送我厅,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柳州市、百色市、河池市、钦州市、贵港市、来宾市林业局会同当地保险公司准备书面材料(包括电子版,开会时提供),并按照调研线路做好安排。
(三)请相关林业局届时联合财政部门组织当地农险公司、国家林场、协保员、林农、造林专业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参加座谈(3-5位林农和3-5位造林专业大户)。
(四)调研组成员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调研工作,差旅费由各派员单位报销。
联系人:张敏,电话:0771-6783541,18977180810。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