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区2022年度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应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区2022年度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应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区政发〔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驻区各相关单位:
《防城区2022年度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应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同意、区七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2022年4月13日
防城区2022年度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应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防城港市陆路边境101公里无死角无盲区拦阻设施建设行动方案》、《防城港市筑牢边海疫情防控铜墙铁壁专项行动总体方案》文件要求,围绕“清除拦阻设施盲区盲点、加固维修拦阻设施、升级改造应急拦阻设施、打通拦阻设施巡逻路、监控视频系统互联互通、拦阻设施设点联防联控"等六方面开展建设,其中我区实施应急建设项目9个,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市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区本级统筹解决。为了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度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应急项目建设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22年度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应急项目建设任务
2022年度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应急项目共9个,预计总投资11391.2808万元(包含配套费用)。具体如下:
(一)交通道路设施建设项目4个,道路总长55.89公里,预计总投资2700.33万元。
1.防城区峒中镇边境拦阻设施人行巡逻路新建项目,建设规模长度15.82公里,路面宽1.5米,预计投资1101.0804万元;
2.防城区那良镇边境拦阻设施人行巡逻路新建项目,建设规模长度32.07公里,路面宽1.5米,预计投资1124.5788万元;
3.防城区峒中镇边境拦阻设施车行巡逻路新建项目,建设规模长度4.27公里,路面宽3米,预计投资259.2158万元;
4.防城区那良镇边境拦阻设施车行巡逻路新建项目,建设规模长度3.73公里,路面宽3米,预计投资215.4558万元。
(二)拦阻设施铁栅栏建设项目3个,预计总投资2394.83万元
1.防城区5.184公里边境拦阻设施工程,预计投资1057.66万元;
2.防城区0.93公里临时边境拦阻设施升级应急建设项目,预计投资406.5万元;
3.新建桥涵河口升降式闸门拦阻设施13处,预计投资930.67万元。
(三)辅助配套设施项目2个,预计总投资5835.12万元
1.防城港市边海铜墙铁壁那良镇、峒中镇联合指挥部业务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陆地边境线上建设联合指挥部业务用房17座,其中新建13座(那良镇8座、峒中镇5座),巩固提升4座(那良镇1座、峒中镇3座),预计投资5493.86万元;
2.新建边境河口执勤趸船4座,预计投资341.26万元。
二、项目其他配套
其他配套费用预计总投资:461万元。
(一)清除所有遮挡拦阻设施的杂草树木45公里,预计投资90万元。
(二)边境拦阻、道路、哨所青苗补偿453亩,预计投资226.5万元。
(三)防城区陆地抵边执勤哨所征地费43亩,预计投资144.5万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到位
1.区边海防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区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应急项目建设。
2.防城区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应急项目主体责任为防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对项目实施统筹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为区外事办。业主单位要自觉接受本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应急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会同边防部队会谈会晤站负责开工建设前对越南通报及施工过程中和越方的沟通。
4.区林业局:对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林木、林地事宜。
5.区发改局:做好项目立项、可研等环节的指导监督工作。
6.防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项目环评工作。
7.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项目业主进行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8.区建管局:负责指导项目业主进行报监、报建等施工手续的办理工作。
9.区交通运输局、防城交警大队、防城公路养护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给予施工运料车辆通行便利。
10.区财政局:统筹考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青苗补偿费用,指导业主单位和施工方整理资金申请材料,并且按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11.市公安局防城分局、防城边境管理大队:负责打击破坏拦阻设施等违法行为,负责保障施工队安全及不受走私人员打击报复。
12.区征储中心:下达相关用地任务,项目所在地峒中镇政府、那良镇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做好青苗清点补偿,提供项目及施工用地,落实征地等工作,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工作,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13.区司法局:配合业主单位审核项目各环节的法律程序。
14.区水利局:对涉及河流湖泊的项目提出意见建议,并指导业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15.区财政局:结算审核中心负责指导业主开展项目结算审核工作。
16.市公安局防城分局、防城边境管理大队:配合业主单位开展有关项目建设工作,对涉及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二)强化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项目实施由防城区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专项行动工作前线指挥部统筹协调推进,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财社〔2021〕151号),在出现疫情紧急情况下,一律开辟绿色通道,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切实做好应对紧急情况下经费拨付工作,建立“先预拨,后结算"资金拨付机制,及时做好疫情应急资金预算指标预拨,及时保障紧急情况资金需求,后续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不能因资金安排拨付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同时充分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形成项目实施接续的良好态势和氛围。
(三)强化项目督导督促
要强化督查奖罚,有关单位要会同业主适时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及时处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怕作为的人和事。对于施工不力、不按照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项目统筹实施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统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进场施工,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原则,可不进行事先预算评审,事后需要评审的,实事求是予以补评或进行第三方评审。项目招投标计划采用邀标模式,施工采用EPC方式。
(二)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向财政部门申请第一期建设资金,后期建设资金按进度拨付,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按时到位,专款专用。
(三)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项目建成后,由业主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严格按设计的技术标准开展竣工验收,所有项目于2022年6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如遇到疫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则顺延)。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按照下达的建设任务要求组织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确需调整的按计划申报上级部门批准。
(二)加强建设组织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把工程建设质量,自觉接受发改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