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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86359 

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9]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支撑。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我市群众饮水条件得到不断改善,但在管理能力方面比较薄弱,未能建立起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桂水农水〔2019〕9号)的精神,全面落实全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分管水利的副市长为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人,统筹负责所辖区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行业监管部门,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为行业监管部门责任人,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人为供水单位负责人(供水公司法人、水库管理机构法人、乡镇水管站站长、村委会主任等)。

  附件:东兴市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情况表

  

2019年8月29日

  

附件

东兴市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情况表

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责任人

职务

责任人

职务

工程名称

供水管理单位 

(供水公司、水库管理机构、乡镇水管站、村委会等)

责任人

服务电话

李海

副市长

黄邦明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江平镇自来水厂农村供水工程

江平镇自来水厂

陈栋

07702236253

东兴市黄淡水库农村供水工程

市黄淡水库管理处

廖汝武

07707696107

江平镇班埃村农村供水工程

江平镇班埃村民委员会

唐维娟

07707221503

马路镇大桥村农村供水工程

马路镇大桥村民委员会

杨维祥

07703532192

马路镇竹围村农村供水工程

马路镇竹围村民委员会

吕光云

0770353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