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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740952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德政办发〔2022〕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德保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耕地管理,加快推进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耕地“非蔗化"问题整改,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确保食糖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5年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9〕8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百政办函〔2022〕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守住糖料蔗生产保护区控制线为目标,大力实施“藏糖于地、藏糖于技"战略,稳住糖业全产业链发展基本盘。在巩固提升已建成的“双高"基地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耕地“非蔗化"整改三年行动,整治保护区内种植速生桉、果树等擅自改变保护区用途的违规行为,重点对耕地卫片“非蔗化"图斑与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重叠部分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坚决制止毁坏耕地等违法行为,有效恢复和保护耕地地力,保障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应有功能。确保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面积不减少,甘蔗种植面积不下滑,引导群众逐步恢复甘蔗种植,确保我县甘蔗面积种植稳定增长,促进全县糖料蔗产业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德保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工作遵循属地管理、依法依规、先易后难、分类整治、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


  三、目标任务


  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百政办函〔2022〕24号)和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糖业调查监测统计,德保县疑似“非蔗化"面积4186.13亩,其中城关镇54.37亩、都安乡154.78亩、马隘镇141.19亩、那甲镇1278.78亩、足荣镇256.26亩、隆桑镇434.61亩、荣华乡160.39亩、燕峒乡200.17亩、龙光乡318.79亩、巴头乡215.99亩、敬德镇143.96亩、东凌镇826.84亩。计划三年内(即2024年12月31日前)“退桉还蔗"整改任务完成率达100%(以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林业局核实的数据为准)。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其他果树面积按照积极引导、有序退出原则进行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要组织行政村认真开展摸底排查,要对辖区内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种植速生桉、果树等擅自改变保护区用途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以行政村为单位,全面收集屯、户、地块、面积、种植年度等信息,各乡(镇)于2022年11月30日前建立本乡(镇)整改台账。


  (二)强化政企合作,优化扶持政策。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要通过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糖料蔗高效机收示范基地建设、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等项目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资金、农资、技术等扶持力度,提供优质服务,充分调动群众种植甘蔗的积极性。同时鼓励制糖企业积极参与整改工作,引导制糖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参与研究针对性扶持政策;及时与完成整改的经营主体签订糖料蔗购销订单合同,扩大企业原料蔗保障基地。同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9〕8号)精神,鼓励制糖企业建立原料蔗建设生产基地。


  (三)落实“一案一策",分步推进整改。根据地块属性和占用耕地种植情况,坚持依法依规、立行立改、分类指导、先易后难,不搞“一刀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稳步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有效控制增量,有序减少存量,最终达到清退目的。针对重点难点案件,县蔗糖生产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要指导各乡(镇)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实行“一案一策",妥善处置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防止恶性事件发生。各乡(镇)要落实专人跟踪负责,及时将材料上报县蔗糖生产服务中心汇总,县蔗糖生产服务中心要主动向德保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发布通告等多方式、多渠道宣传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相关法规政策,尤其要广泛宣传擅自改变耕地用途对耕地质量的危害,让广大农户了解保护耕地的重要性,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种植非甘蔗作物或“非蔗化"的行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本次整改行动自上而下统一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整改责任主体,要对本辖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工作负总责,要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三年行动细化方案,将整改责任细化落实到人,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县蔗糖生产服务中心备案。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统计上报,加强督导问责。为便于掌握工作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需“清退还蔗"工作实行“每月一报",于每月30日前报送工作进度(附件4)至县蔗糖生产服务中心(电话:0776—3827106,邮箱:dbtb2007@163.com)。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跟踪落实,并按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强化督导问责,综合考量各乡(镇)任务数、完成数、完成率等因素,将整改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工作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成效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整改推进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指导乡(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本辖区擅自改变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土地用途的排查管控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和早处置,坚决杜绝违反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和“双高"基地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保障国家战略物资的安全和蔗糖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蔗糖生产服务中心,0776—3827106。


  附件:


  1.德保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2021年德保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林地种植监测数据


  3.德保县各乡(镇)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工作计划表


  4.德保县各乡(镇)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工作进度表




  附件1


  德保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名单


  组长:李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韦钻县政府办副主任


  农惠锦县蔗糖生产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陆海浪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陆方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岑常闯县林业局局长


  农温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成篇县财政局局长


  陆慧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钰郢都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凌海涛马隘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睿那甲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宜引足荣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宜撬隆桑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志坚荣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陆海华燕峒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夏霖龙光乡人民政府乡长


  吕成宽巴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晓瑛敬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文冲东凌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永欢广西德保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蔗糖生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农惠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清理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工作的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不作为县人民政府常设议事机构,该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组建工作组,做好政策宣传动员,营造宣传氛围;做好本辖区擅自改变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用途违法违规情况的排查摸底、统计上报、公示等工作;解决蔗种供应、种植等问题;对农户零散经营的,引导农户自行清理;对工商资本如专业种植公司、合作社或者大户流转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规模经营非蔗作物的,引导业主分批次分时段自行清理,做到依法依规和谐有序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县蔗糖生产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做好全县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种植速生桉、果树等作物清理的相关工作,做好清理后的永久基本农田恢复耕种及糖料蔗种植生产指导服务。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指导各乡(镇)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范围,查清永久基本农田、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速生桉、水果、香蕉等情况,对清理引退进行摸底核实。指导各乡(镇)组织实施对永久基本农田、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种植速生桉、果树等进行清理引退和查处整改。


  县林业局:对违规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种植速生桉、果树等作物行为,积极引导农户、合作社、种植公司等经营主体自行退桉还蔗;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清理的不予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各制糖企业配合乡(镇)开展调查摸底、现场指导、跟踪服务、核实验收等工作,发挥政府与企业间协调作用。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县级工作经费,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广西德保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配合各乡(镇)开展调查摸底、现场指导、跟踪服务、核实验收等工作,积极筹措扶持资金,扶持蔗农种植糖料蔗。




  附件2


  2021年德保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林地种植监测数据




  单位:亩


  


乡(镇)

面积

其中桉树面积

备 注

城关镇

54.37

都安乡

154.78

马隘镇

141.19

那甲镇

1278.78

足荣镇

256.26

隆桑镇

434.61

荣华乡

160.39

燕峒乡

200.17

龙光乡

318.79

巴头乡

215.99

敬德镇

143.96

东凌镇

826.84

合  计

 4186.13

注:1.林地面积数据是通过遥感影像并结合“三调"数据监测的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2021年林地种植动态数据,仅供参考。


  2.疑似“非蔗化"林地面积包括桉树以及其他乔木、灌木类种植面积。


  3.该数据由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提供。


  4.桉树面积有待各乡(镇)具体核查。




  附件3


  德保县各乡(镇)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工作计划表


  


乡(镇)

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面积(亩)

2022年

计划完成

面积(亩)

2023年

计划完成

面积(亩)

2024年

计划完成

面积(亩)

备注

城关镇

54.37

16.31

21.75

16.31

都安乡

154.78

46.43

61.91

46.43

马隘镇

141.19

42.36

56.48

42.36

那甲镇

1278.78

383.63

511.51

383.63

足荣镇

256.26

76.88

102.50

76.88

隆桑镇

434.61

130.38

173.84

130.38

荣华乡

160.39

48.12

64.16

48.12

燕峒乡

200.17

60.05

80.07

60.05

龙光乡

318.79

95.64

127.52

95.64

巴头乡

215.99

64.80

86.40

64.80

敬德镇

143.96

43.19

57.58

43.19

东凌镇

826.84

248.05

330.74

248.05



  附件4


  德保县各乡(镇)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被占用整改工作进度表


  


乡(镇)

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面积(亩)

2022年

计划完成面积(亩)

已经清理面积(亩)

已种植糖料蔗面积(亩)

备注

城关镇

54.37

16.31

都安乡

154.78

46.43

马隘镇

141.19

42.36

那甲镇

1278.78

383.63

足荣镇

256.26

76.88

隆桑镇

434.61

130.38

荣华乡

160.39

48.12

燕峒乡

200.17

60.05

龙光乡

318.79

95.64

巴头乡

215.99

64.80

敬德镇

143.96

43.19

东凌镇

826.84

2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