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阳县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阳县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灌政办〔2023〕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灌阳县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灌阳县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
2022年9月14日,自治区林业局对桂林市开展林业综合督查,9月22日、11月18日,国家林草局指导组检查指导桂林市森林防火工作,反馈桂林市存在森林防火联防机制不健全、防火管理力量不足等问题。我县高度重视,根据《桂林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立足于防,有效减少火灾发生;严格按照桂林市人民政府和《桂林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立行立改,限时整改;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提升我县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坚决当好保护灌阳山水的“二郎神"。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涉及防火规划、机制体制等方面问题,在2023年5月底前整改完成;涉及项目建设问题,在2023年12月底前初步完成整改;涉及灭火队伍建设特别是队员工资待遇、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在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涉及火烧迹地更新规划、网格化管理、人员培训等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时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灌阳县森林防火工作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孙清洪 县长
常务副组长:唐 奕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文 仆 副县长
副 组 长:蒋代忠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
陆吉保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范芳春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琦 县政府办副主任
蒋修忠 县委编办主任
王双华 县民政局局长
蒋 仁 县财政局局长
雷祖文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文 利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主任
文奇前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唐 淮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增华 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
盘智云 洞井瑶族乡乡长
张 奕 观音阁乡乡长
赵 星 西山瑶族乡乡长
王明生 黄关镇镇长
郑 伟 新街镇镇长
罗哲学 灌阳镇镇长
文泽荣 新圩镇镇长
王宝发 水车镇镇长
黄永逵 文市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文奇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主要问题及整改措
针对上级反馈问题,分类形成清单,逐项提出整改措施。
(一)政治站位不高方面
1.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不够。检查发现,在思想上对森林防火工作有所放松,学习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严格。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各乡(镇)各单位通过召开单位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以来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树立“防灭火一体化"思想,构建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体系,并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2.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有欠缺。检查发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林业部门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不够明晰,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更多地从本部门职责、优势出发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不够。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属地责任。持续开展县领导联系督查森林防火工作,通过加强督导、下发整改通知书、考核、约谈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下大力气解决防火工作中存在的营房物资储备库建设、人员待遇、防火管理人员编制等“老大难"问题。依托“林长制"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全县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紧急令》、《灌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灌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全县林区范围内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在全县设立防火卡点220个,成立巡查队伍275支。严格落实“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带头包乡(镇)、其他领导分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屯、护林员包山、巡逻员包路、守卡员包山头"的工作要求,对全县138个行政村实行网格化管理,要求每个网络员切实履行管护区域内山林防灭火的责任,逐级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全链条责任落实。县、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根据自治区、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行业优势,进一步完善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职责。强化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部门对于农事用火、民政部门对于祭祀用火、林业部门对于炼山用火、旅游部门对于旅游景区游客生活用火、公安部门对于违规用火的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供电部门对于林区输配电线路管理职责以及各乡(镇)属地管理监督职责。
3.林业防火组织体系问题。森林防灭火机构改革后,虽然森林防灭火部分职能划转,但原县林业部门仍然保留森林火灾预防等相关职责。目前,灌阳作为重点火险县林业部门未设置防火机构。灌阳森林防火专职人员仅1名,管理人员明显偏少,火灾预防管理职能弱化。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在全县林业系统内,完善森林防火机构设置,健全县林业系统防火机构体系;统筹安排好编制资源,安排专职管理人员不低于4名,强化队伍保障。
(三)工作机制不健全方面
4.预警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落实不够顺畅。检查发现,灌阳县森林防火预警机制发挥作用不明显,橙色、红色预警天气下,森林火灾案件依然频发;机构改革后,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林业部门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未厘清,工作协同机制不畅。
责任单位: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森林火险预警机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
挥部办公室牵头,应急管理、林业、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早预报、早准备、早处置。橙色、红色火险天气下,乡(镇)、村级林长带头巡山,护林员全员上岗,严查火种入山;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核查、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火情早期处理。二是健全森林防火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春防、秋冬防以及橙色、红色火险天气下,召开公安、民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气象、供电等部门工作碰头会,分析研判防火形势,沟通解决工作难题,协商制定工作计划,共同推动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控、火灾处置。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整合自治区林业局防火通、智慧林火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的救援通平台数据,融合各级卫星、视频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护林员队伍等各类数据信息并加以应用,共同补齐短板。强化联动机制。在火情信息处理方面,应急管理部门要密切协同公安、林业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处置,增强合力。
(四)森林防火管理人员和基层防灭火队伍建设薄弱方面
5.乡(镇)森林防火管理能力不足。机构改革后,林业站陆续划归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林业工作职能弱化,工作经费未得到足额保障,乡(镇)森林防火管护职责和管护力量不匹配,管理能力不强。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推进林长制下森林防火工作网格化制度落实。制定《灌阳县森林防火网格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构建“县—乡—村—护林员"四级森林防火网格化分级管理体系,明确县、乡(镇)、村、护林员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制定村级森林防火责任区域一览表(表中内容包括:县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护林员、护林员责任区域、护林员联系电话、管护面积等),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林有人护、山有人管、责有人担"。二是落实森林防火经费。县、乡(镇)、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扑救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着眼于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任务需要,2023年,计划从县本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中落实经费,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展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三是压实林业经营者主体责任。通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健全防火制度,加强防火设施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四是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林长制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6.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滞后问题。森林消防队伍特别是国有林场、乡镇基层森林消防队员,年龄普遍偏大,人员、灭火设备不足,工资待遇普遍在200—600元/人·月,森林消防队员在森林火灾发生时接受任务并开展森林火灾扑救,闲时在家务农、务工,队伍和人员不稳定,平时难以开展集中训练,对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
署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2013〕4号)文件,结合新形势下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实际,利用1—2年时间,推进我县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统筹用好我县现有森林消防力量,做好森林消防救援工作;二是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组建不少于100人的县级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森林面积超过1.5万亩的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组建或完善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原则上不少于15人。三是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的基础设施建设、工资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队伍人员工资在国家、自治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待遇标准出台前,参照本地专职消防员薪资确定。
(五)基础设施和科技手段薄弱方面
7.中长期森林防火规划未按时编制。未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编制森林防火中长期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县林业局组织市林业设计院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开展洽谈、调研、收集资料签订合同等工作。抓紧与技术单位对接工作,并倒排工期。
8.林区重要地段道路两侧可燃物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我县森林资源丰富,林下植被生长茂密,林内可燃物载量过大,如遇火源,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灌阳供电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督促各乡(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将森林防火可燃物清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森林火灾易发区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负责清理干净各自行政辖区内的林区道路两侧干草枯枝等可燃物。对于林区重要道路两侧、墓地周边、林区输配电线路走廊以及林内可燃物载量较多的地方,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民政、公路养护、高速公路指挥部、供电等部门组织人手、调集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对可燃物做到应清尽清,在周边开出一定宽度的防火线或减少林内可燃物载量。
9.林火阻隔系统预防控制森林火灾能力不强。目前因经费问题,生物防火林带已基本中断建设,不仅失去了原本的防火效用,还成为传递火情的载体。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按照“因险设防、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规划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一是结合火烧迹地复绿工作,鼓励林农在火烧迹地上积极实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结合的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县林业部门优先安排专项采伐指标用于迹地砍伐和复绿。二是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支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大力推广木荷、油茶等耐火能力强的优良乡土树种栽种,将单一林变为混交林,增强森林自身耐火能力。
10.灭火能力不高。灭火装备较为落后,科技含量不高,缺乏以水灭火配套设施;基层特别是乡(镇)灭火物资储备不足、品种单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科技防火,从“天、空、地"立体化角度,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警监测能力。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应用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卫星信息共享平台、自治区智慧林火、多源卫星系统、森林防火救援调度平台,及时处置调度森林火情;由县林业局牵头,充分利用好铁塔公司技术优势,按森林防火实际需要,先易后难,经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洽谈,在我县安装21个林区视频监控点,其中:洞井3个、西山3个、黄关3个、新圩3个、新街1个、水车2个、灌阳镇1个、文市3个、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同时完成现有的视频监控调度室改造、视频监控设备升级更换和视频监控智慧显示屏采购工作,向自治区林业局行文请求解决灌阳县森林灭火空天地一体化平台、防灭火物资仓库标准化建设所缺资金412万元;进一步加强护林员信息化管理,提升护林员管理水平,全面应用森林防火护林员管理系统,推动落实护林员信息化、精准化、可视化管理。二是推进森林防火蓄水池和取水点试点建设,引导灌阳县丽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种植基地加强蓄水池建设。为在重点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实现就近取水,县应急管理、林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点林区森林防火蓄水池试点建设,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合理规划和建设蓄水池和取水点。三是强化乡镇和林区经营单位消防队伍物资储备。在各乡(镇)配备扑火2号工具30个、风力灭火机4台、油锯2台。按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要求,每支半专业队伍至少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组合工具10套、2号工具25把、油锯2台、割灌机2台、点火器2个、以水灭火装备2套以及必备的个人防护装备。四是推动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以森林防火综合治理项目为契机,逐步推进全县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对防灭火储备物资定期进行清点、清理,及时销毁过期的灭火弹,及时更新不符合国标的防火服装,及时修理、补充问题设备,确保防灭火队员人身安全。
(六)国家、自治区林业部门2022年9月14日、9月22日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1.森林防火宣传不够深入,群众意识有待提高。林区宣传横幅、标语比较少,在村头、路口宣传广播也比较少。群众防火意识有待提高,不规范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行为较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一是狠抓重要时段防火宣传、强化森林防火意识。清明及壮族三月三期间,针对春耕备种、造林炼山、祭祀用火频繁的特点,利用林区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和宣传车、森林防火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大对农事、林事、祭祀、野外旅游生活等规范用火的宣传力度;在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等假期期间加大进山人员管控,实行“扫码入山"。二是加大重点区域防火宣传。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以历年火灾多发林区为重点宣传对象,积极更新和增设防火宣传警示标识。在林区重要路口、防火检查站、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两侧、林场及周边村屯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三是开展重点人群宣传。开展森林防火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屯、进家庭,切实提高全民安全用火意识;着重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精准宣传;对进入林区旅游、生产作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进行重点宣传。
12.火源管控有漏洞。部分重要道路沿途卡口设防少,林区入口、旅游景区进出口未设置“防火码",且未进行设卡盘查登记。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一是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宣传,推广秸秆堆肥还田等新技术,切实解决农事用火多、跑火多问题;由民政部门负责严格落实墓地周边森林火灾预防,加大对群众规范祭扫、禁燃鞭炮的宣传和检查,解决祭祀用火跑火的问题;由旅游部门负责加大对A级旅游景区游客的宣传,严禁林区烧烤、抽烟等行为,解决随意用火引发火灾的问题;由林业部门负责野外用火审批,完善用火现场监管机制,解决野外用火现场监管不严的问题;由公安部门负责严惩违规用火行为;由供电部门负责组织人力、物力清除输配电设施周围杂草、靠近线路通道的超高树木林,最大程度减少林区输配电线路存在的隐患。二是开展摸底调查,计划开展森林防火标准化卡口试点建设。自治区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期间,全县各行政村均设立森林防火临时卡口。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新建4个并完善3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在海洋山保护区周边的洞井瑶族乡保良村、观音阁乡盘江村、西山瑶族乡茶源村、水车镇上泡村各新建1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完善原有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防火检查站3个)。
(七)巡护措施和人员培训不到位方面
13.护林员发挥作用不明显。受个人素质、报酬等因素影响,一些护林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严格按照巡山管护任务认真开展巡山工作,巡山管护往往是“蜻蜓点水",护林员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林长巡林。通过各级林长带头检查督导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火源管控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开展护林员资格再确认。县林业局对辖区所有护林员逐一检查,重新登记造册,对长期不巡护,所负责的片区多次发生森林火灾,年龄偏大、身体残疾、行动不便难以继续履责的进行调整。
14.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县、乡(镇)两级换届以后,管理人员大部分是新人,对森林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危害性、迫切性认识不足,森林防火知识匮乏,扑救森林火灾能力欠缺;专业、半专业队伍训练不足,对各类灭火设备的使用不熟练。
责任单位: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请进来、走出去、下基层开展森林防火培训。一是以开设培训班的方式,邀请专家对各级森林防火管理队伍开展培训,特别是加强新到任领导的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安全知识培训;二是县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各自派出干部外出学习吸取经验;三是下基层开展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扑救能力培训。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各乡(镇)森林消防人员开展大练兵活动,检验县森林消防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由县林业局牵头,按照国家林草局颁布的《全国林业和草原系统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训练手册》标准,对新成立的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开展基础知识、队列、体能、安全避险等科目培训,原则上新成立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培训时长不低于1周。相关经费列入各级部门预算。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日趋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推动、部门协同联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二)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各乡(镇)要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一次彻底排查,掌握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按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督效办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县森林防火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视情况严重程度对有关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