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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69121 

蒙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蒙森防字[20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白竹林场、古修自然保护区:

  自9月10日起,全区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加之“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也即将来临,林区秋游、休闲、农事人员增多。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进入10月份以后,我县以晴天为主,降雨量减少,森林火险等级明显提高。为贯彻落实国森防办明电〔2017〕92号文件精神和蒙山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及以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各乡镇政府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落实,亲自抓薄弱环节,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通知的精神,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开展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白竹林场要及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落实各成员的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明确包村单位、干部的森林防火责任区。成立督查组,对各行政村的乡镇包村单位、干部开展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加强火灾防范,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严格落实林地野外生产用火申请备案报告的制度,在“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要充分发挥护林员、巡逻队伍作用,对重点林区、景点的巡查,对山脚田边、公路沿线等森林火灾高发地段实行重点防范,加大对各类进山人员宣传教育和特殊人群的监管力度。

  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使宣传面达到全覆盖

  县防火办配合县电视台、电信和移动、联通公司做好在节日期间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出动宣传车、专业森林消防队人员到各乡镇的重要林区、火灾高发区进行宣传、巡查。各乡镇、白竹林场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队伍,出动宣传车宣传,在重要林区道口、主要公路沿线、风景旅游区、进村路口、林缘醒目处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彩旗等。

  五、做好扑救处置森林火灾的准备

  在“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期间,各乡镇、白竹林场要及时调整充实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人员,对现有的灭火机具、器材和各类装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对个人装备进行补充。做好扑火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工作,明确专人保管,确保发生火灾时能拉得出用得上。明确专人保管。

  六、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在“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期间,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特别在高火险期,各乡镇、白竹林场、县防火办要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乡镇、白竹林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实行相对集中待命值班,县专业队要集中值班。

  七、加强检查监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在“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期间不定期对各乡镇、白竹林场和有关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如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森林火灾或上级督查组督查发现因工作不到、防火措施不落实而被通报批评的,县有关部门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