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 制定机关: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发文字号:罗交复字〔2023〕10号
- 公布年份:2023.12.07
- 实施日期:2023.12.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罗交复字〔2023〕10号
陈良斌代表:
您在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建黄金镇社区冲巷屯二级路口至镇政府门口沥青路面的建议,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我单位牵头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我单位收到此建议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办理具体责任人,明确任务目标和办理时限。根据县人民政府有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开展黄金镇黄金社区冲巷屯路口至镇政府门口道路建设的相关工作。黄金镇黄金社区冲巷屯路口至镇政府门口道路在黄金至罗城港二级公路建设之前,曾是我县县道罗城港至北高线的一段,该路段两侧民房较多导致部分排水不畅,加上使用年限较久,超重超载车辆较多等原因,路面损坏比较严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我局也高度重视,于2022年12月前就组织开展并完成了该项目测设、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经过开标会,项目中标单位为广西昇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为88.5639万元,建设内容为修复道路1951m,道路宽4.9m,圆管涵8米。我局并于2022年12月6日与项目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3个月。但是由于项目资金没有落实,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单位的预付款,也没法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进场施工。
该项目目前最大的困难是项目的建设资金还没有落实,我局已多次向有关县领导请示汇报,请求支持该项目建设资金,也积极主动与县发改、财政、乡村振兴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汇报,希望能多渠道筹措项目的建设资金,落实项目的建设计划。待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和建设资金落实后,我局将即时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进场施工。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致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