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灵山县“4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957039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灵山县“4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钦政办函〔2023〕22号
灵山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3年4月23日22时许,灵山县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灵山县“4•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覃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黄智森市应急局局长
成员:叶复科市应急局四级调研员
周祥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沈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赖永强市应急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邓国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全监管科科长
刘大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科长
蒋玉梅市总工会劳动经济和权益保障部部长
亢剑市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救援科科长
李铨晶市应急救援中心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科副科长
调查组主要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损失及人员伤亡等情况,负责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建议及防范和整改措施,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调查组开展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与调查工作。
联络员:赖永强,联系电话:13097771866。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