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植物油及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钦北食药监食字[2016]18号
- 公布年份:2016.11.22
- 实施日期:2016.11.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植物油及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北食药监食字[2016]18号
各镇(街道)食药监管所,局稽查大队,局相关股室:
现印发《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植物油及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2日
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植物油及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食用植物油、白酒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用油、白酒违法行为,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切实保障食用植物油、白酒质量安全,落实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中期评估反馈中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及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区范围内食用植物油小油坊及白酒加工小作坊。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为期2个月(2016年11月至12月)的行动,深化治理食用植物油、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业主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使食用植物油及白酒加工小作坊业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区食用植物油及白酒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食用植物油小油坊监督检查工作
1.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油坊是否在所在辖区进行登记,并递交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检查是否具有与生产经营食用植物油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和设备,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加强原料控制,不得使用霉变、受到污染等不合格原料进行生产加工,或者利用废弃的食用油脂及其制品回收加工产品。
3.检查是否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油坊应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建立采购原料、来料加工、生产过程记录、销售记录、快速检测记录台账等。各项记录应当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4.检查食用植物油加工小油坊使用的包装容器需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销售时产品应在其包装物上粘贴简易标识,其内容最少需包括:登记编号、油坊名称、地址、产品名称、配料成分、加工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二)开展白酒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工作
参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全过程的监管,白酒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采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现场重点检查小作坊是否符合基本的卫生和生产要求,是否有登记原料和生产食品来源和流向的台账,是否存在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
(三)开展食用植物油、白酒小作坊监督抽检工作
开展对食用植物油小油坊和白酒加工小作坊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小油坊产品检验的主要指标为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和脂肪酸含量等,小酒坊产品主要检验的指标为氰化物、甲醇等。
抽样和检验费用由区局统一支出,各镇(街道)食药监管所负责抽样送样工作,送样地点为区局食品监管股,请各镇(街道)食药监管所于12月2日前完成抽样送检工作。食品股联系人:谭小波,联系电话:0777-2855262,电子邮箱:qbqspg@163.com
附件:
1.小油坊、小酒坊监督抽检项目及抽样要求;
2.检验结果汇总表;
附件1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元名称 | 检验项目 | 抽样基本要求 |
1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 | 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脂肪酸含量 | 每个样品抽取不少于3个包装单位,总量共不少于3L,2∕3为检验样品,1∕3为用于复检备样样品。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 |
2 | 酒类 | 白酒 (固态法) | 氰化物、甲醇、滴滴涕 | 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应不少于 30 瓶,称量销售产品不少于 20L。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 4 个不同 部位随机抽取 4 个或 4 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小包 装样品。对称量销售白酒应考虑所抽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从贮酒罐的上、中、下不同部位取样、混匀,分装成两份,以干净的玻璃(或塑料瓶)盛装。 抽取样品量至少为 2 L ,且不少于 4 个包装单位。所抽取样品中 3/4 为检验样品,1/4 为备用样品。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 |
小油坊、小酒坊监督抽检项目及抽样要求
附件2
检验结果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
序号 | 生产单位 | 所在地市 | 所在县区 | 生产地址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次 | 检测项目(标准值/实测值) | 检验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承检单位 | 抽样日期 | 收样日期 | 报告签发日期 | 检验报告编号 | |||
说明:
1.检验项目栏中各项目按照文件中同类产品所列检验项目的顺序进行排列;
2.此表以Excel文件格式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