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稻谷生产补贴、早稻生产补助和打赢疫情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粮食生产补贴的批复
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稻谷生产补贴、早稻生产补助和打赢疫情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粮食生产补贴的批复
容政函〔2020〕250号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容县农业农村局、容县财政局关于审定2020年稻谷生产补贴、早稻生产补助和打赢疫情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粮食生产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关于印发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0〕112号)等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2020年稻谷生产补贴面积67029.22亩,执行补贴标准为56.39元/亩。
二、2020年早稻生产补助育秧补贴面积67192.44亩,执行补贴标准为35.59元/亩;托管服务统防统治补贴面积326.13亩,执行补贴标准为15元/亩(不包括农药款);机械收获补贴面积2829.47亩,执行补贴标准为40元/亩。
三、容县2020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粮食生产早稻补贴面积163.22亩,晚稻补贴面积155.74亩,执行补贴标准为早稻100元/亩,晚稻400元/亩。
请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共同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在自治区规定时间内把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户。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