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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洲区2018年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72291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洲区2018年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水上春运、全国“两会"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2018年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梧安委办〔2018〕30号)要求,决定于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渡运安全月"活动。现将《长洲区2018年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0日


梧州市长洲区2018年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继续推动渡运安全风险管控,促进渡运隐患排查整改,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多方共同治理的渡运安全管理新格局,区安委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渡运安全月"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负其责、服务民生的原则,通过开展“渡运安全月"活动,着力提高我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解决一批影响渡运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宣传,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渡运从业人员的防范风险和应急应变能力,确保全区渡运安全有序。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构建多方共治新格局,推进渡运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四、活动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9号)相关要求。


  1、要继续深化学习《内河渡臼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2、完善渡口渡运安全检查制度、渡口运输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渡口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没有建立的要制定建立和实施制度的计划,明确时间要求。


  3、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明确辖区渡运量较大的渡口,并督促渡运量较大的渡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完善乡镇渡口渡船签单发航制度;没有建立的要制定建立和实施制度的计划,明确时间要求。


  4、督促乡镇政府完善渡口渡船安全渡运安全管理制度、渡口渡船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渡口运营人完善渡口渡船安全渡运的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日渡运量超过300人次渡口的运营人及载客定额超过12人的渡船完善渡口渡船安全应急预案。没有建立或编制上述制度或预案的,要制定建立或编制及实施的计划,明确时间要求。


  (二)强化渡口安全管理。


  1、检查已撤销的渡口是否仍然存在渡运行为,是否存在未经审批设置的非法渡口;要坚决取缔非法渡口,制止渡船在已撤销的渡口、未经审批设置的渡口上下旅客。


  2、开展渡口码头、引道、渡运水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和危险源要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特别是梯级河段、库区下游以及水位变化较大的渡口水域要按规定标识警戒水位线和停航封渡水位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渡口及渡运水域是否存在从事水上过驳、采砂、养殖等可能危及航行安全的作业或活动,是否存在非法渡口、使用非客船渡运,长期停航、停渡的渡口渡船是否有私自复渡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


  (三)强化渡船安全管理。


  检查新建、改建渡船是否满足交通运输部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船型要求;渡船是否按期申请检验。


  (四)强化渡运秩序监管。


  联合相关部门查处水泥船、排筑、农用船舶、自用船、渔业船舶或者报废船舶等非渡运用船从事渡运的违法渡运行为。


  (五)强化渡运安全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包括渡运安全管理职责、渡运典型事故案例、渡运安全常识、应急处置知识、穿(拿)救生衣实践等内容的渡运安全宣传教育。在3月份集中开展渡运安全警示宣传,编印相关宣传资料,深入渡口渡船,将宣传资料送到渡口运营人、渡船船员(渡工)、乘客的手中,切实将安全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2、积极联合海事、安监等部门开展对渡口运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


  (六)强化渡运隐患排查治理。


  1、组织对重大渡运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清理,对未完成治理的渡运安全隐患,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治理情况的跟踪落实。对新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和动态跟踪,落实责任人,明确整玫期限,定期组织复查。


  2、我区将组织检查组以不定期抽查、暗访的形式对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监督各乡镇渡口渡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渡运安全月",是强化渡运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渡运安全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狠抓措施落实。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加强于各管理部门的联系,互相支持配合,加大联合工作力度,形成部门联动综合监管合力。


  (三)及时总结,固化经验、推动提高。请各镇、办事处,各有关成员单位在4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和工作亮点报送区交通局(联系电话:3824106,电子邮箱:czqjtj@163.com),由区交通局汇总上报区安委办。活动期间,区安委办将组织进行抽查,暗访或督查,督查抽查结束后进行书面通报并上报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