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4166409
- 制定机关: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发文字号:罗交复函[2018]21号
- 公布年份:2018.06.07
- 实施日期:2018.06.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罗交复函[2018]21号
赵芳林、曾维强、覃启宁、覃明军、韦玲、蒙谢显、韦华智、黄生、谢于洋代表:
您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纳翁乡旅游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已于4月16日上午,在纳翁乡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接会,就乔善至纳翁二级公路建设进行了答复,该路已经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上报计划。
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交通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