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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区贯彻落实《河池市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五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6339040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区贯彻落实《河池市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五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政办发〔2021〕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驻宜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宜州区贯彻落实〈河池市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五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宜州区贯彻落实《河池市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五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五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21〕4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好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构筑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社会化体系,有效遏制农村(社区)火灾上升势头,结合宜州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关于做好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努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宜州区农村经济和农村(社区)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河发〔2021〕13号,以下简称《河池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到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各乡镇、行政村和自然屯消防安全管理“五有"(即:消防工作有人管、消防设施有人建、火灾隐患有人查、火灾发生有人救、消防知识有人讲)建设。


  三、实施步骤和具体任务


  宣传贯彻《实施细则》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阶段(2021年10月20日—11月20日)。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辖区农村(社区)经济条件、地理环境、村庄规模等不同因素,结合《河池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试点实施阶段"的要求,将“五有"实施细则的内容融入到2021年“每个乡(镇)至少选择2—3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至少选择2—3个自然屯"的试点建设任务中,配套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五有"工作。


  (二)总结阶段(2021年11月21日—12月10日)。各乡镇根据消防安全管理“五有"工作开展情况,对取得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区消防救援大队、乡村振兴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乡村振兴局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进行重点帮扶,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重点推广。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11日—12月20日)。利用宜州区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现场会的机会,推广交流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五有"经验,进一步促进宜州区辖区内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全面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1年12月21日—2025年12月底)。结合《河池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实施乡(镇)、行政村和自然屯消防安全管理“五有"建设。此外,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其产业园、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中国传统村落、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五有"创建工作,按照先易后难,每月至少打造一个“五有"示范点。


  四、组织保障


  成立宜州区贯彻落实《河池市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五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韦景超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韦海师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新文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唐思君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莫荣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邓绍槟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韦敏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明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卢勇革区水利局副局长


  黎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庾凌云河池宜州供电局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张新文兼任,负责协调和指导宜州区《实施细则》的宣贯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农村(社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各乡镇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五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调研,充分论证。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进行认真的调研论证,充分考虑辖区农村发展水平和消防工作基础等客观实际,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提高、完善和扩展。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有效开展。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开展的合力。消防救援机构对工作负总责,要把试点工作做为2021年防火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明确专门的人员,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