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银监分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城北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5.1858674
-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
- 快速聚焦: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
- 发文字号:桂林银监复[2017]71号
- 公布年份:2017.09.29
- 实施日期:2017.09.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行政许可批复
桂林银监分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城北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桂林银监分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城北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桂林银监复[2017]71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你分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城北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交银桂市〔2017〕3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1号)等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城北支行终止营业。
二、终止营业机构的全部业务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观音阁支行承接,并向债权债务人做好解释。
三、请及时持本批复文件到发证机关上缴金融许可证。
四、请及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