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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转发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30606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转发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发〔2019〕48号)转发你们。请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消防法》和自治区国资委举办的《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自治区国资委按照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同时也加强对监管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端午节将至,各企业要按照自治区安委办通知要求,严密组织各项工作,确保企业端午节期间生产安全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