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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1326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通知
(钦市建房〔2021〕84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市房地产业协会:
  为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6月16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及6月17日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6月16日-7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物业管理区域。
  三、检查人员
  蒙 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翟湘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
  褚 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
  潘爱明 市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
  四、抽查内容
  (一)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楼道堆放杂物等安全隐患问题。
  (二)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定有各项应急处理预案,并适时在企业内、物业管理区域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三)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对消防知识、应急处置技能的掌握程度。
  (四)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开展汛期防范各项工作。
  (五)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六)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是否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七)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市房地产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及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被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认真配合,并根据要求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褚宁;2862056。电子邮箱:wuguanke2862293@163.com。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