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
【法宝引证码】CLI.12.3090780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桂体发〔2015〕1 号
- 公布年份:2015.03.06
- 实施日期:2015.05.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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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体发〔201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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