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57136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柳州城中区委员会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将《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

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5号)、中共柳州市委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柳发〔2018〕9号)和《中共柳州城中区委员会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和完成期限,确保2020年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把所承担的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负总责,亲自抓,确保各项工作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把握要求,制定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对工作任务逐条研究、准确把握,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员。重点任务分解表中排在第一的部门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相关工作安排并督促落实;分解表中未列入的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改革发展任务的实施。各责任单位于2018年10月19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的职责。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及相关单位做好工作,定期向牵头单位反馈落实情况。各责任领导要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对部门的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实行台账管理,合理排出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表,掌握好工作进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定期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各单位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全年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专题报告的形式报送区安委办。专题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区安委会将把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纳入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问责。

  联系人:黄薇,电话:2625147。

  附件: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明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制度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

区编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2.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3. 

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跨地、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4. 

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街道办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不断完善考核制度。

区安监局

2018年

5. 

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权重。

区委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区绩效办

2018年

6. 

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被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本单位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受到追责问责的,在影响期内不得提拔、重用。

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绩效办、安监局

2018年

7.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

区安监局

2018年

8.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明确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和人员,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9. 

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职责。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10.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厘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

区编办、工信局、安监局

2018年

11. 

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能力要求标准。

区安监局、编办、人社局

2018年

12. 

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核验收部门和油气输送管道主管部门职责。

区编办、公安消防大队、发改局

2018年

13. 

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

区编办、安监局

2018年

14. 

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街道办安全监管力量。

区安监局、编办、各街道办

2018年

15. 

在村(社区)设置安全监督协管员,协助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联络、宣传等工作。

各街道办

2018年

16. 

强化各类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以及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

区安监局、编办

2018年

17.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立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区应急办、安监局、财政局

2018年

18. 

依托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或依托企业完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投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鼓励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有偿承担社会应急救援服务。

区应急办、安监局

2018年

19.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库和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库,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区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20. 

支持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企业标准。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9年

21. 

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对高风险项目实行严格风险评估。建立完善涉及公共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实行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前公示制度。

区发改局

2018年

22. 

制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 、金属冶炼“禁限控" 目录。

区安监局、发改局、工信局

2018年

23. 

优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实施网上申报办理和在线审批。

区安监局、政管办、发改局

2018年

24. 

做好承接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取消、下放、移交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区安监局、政管办

2018年

25.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制定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建立监管执法考核制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程序,依法公开监督执法的主要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26. 

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

区安监局

2019年

27.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健全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助调查等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

区安监局、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城中公安分局

2018年

28. 

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区安监局

2018年

29.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决定。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30. 

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录用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

区安监局、人社局

2018年

31. 

提高危险物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监管机构中的专业监管人员比例。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人社局

2018年

32. 

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和办公场所,足额核定现场执法和应急车辆编制,按照行政执法机构标准核定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车辆编制,配备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装备。建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全额保障。落实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人员的岗位津贴。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区安监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2018年

33. 

健全典型事故挂牌督办、跨地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

区安监局、城中公安分局、总工会

2018年

34. 

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事故原因,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区安监局

2018年

35. 

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优化产业布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点辨识、研判、防范、预警、处置、责任等安全预防制度建设。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36. 

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37.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点辨识、研判、防范、预警、处置、责任等安全预防制度建设。高危项目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9年

38. 

加强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安全管控,建立安全终身责任制和标牌制度。

区住建局

2018年

39. 

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街道办

2019年

40. 

制定分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41. 

建立区、街道办、村(社区)三级隐患整治工作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实行第三方机构验收评估。

区安监局、各街道办

2019年

42. 

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网、轨道交通、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和燃气管道等重点部位和设施,依法开展定期检验工作,明确企业检验检测、维护保养、运行等责任人和周期。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43. 

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城中公安分局

2018年

44. 

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

区安监局、卫计局、人社局、总工会

2018年

45. 

制定职业病防治中长期规划。

区卫计局、安监局

2018年

46. 

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控体系,健全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

区安监局、卫计局、人社局、总工会、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区委宣传部

2018年

47. 

制定职业健康企业分级管理办法和评定标准。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48. 

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完善保障救助措施,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区人社局、卫计局、总工会

2018年

49. 

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完善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工作。

区卫计局、安监局

2018年

50. 

建立安全专项资金投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加大财政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投入,并保持逐年增长。

区财政局、各街道办

2019年

51. 

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专家库。

区安监局

2018年

52.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理论研究、职业健康科研、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防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及应用示范工作。

区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安监局、卫计局

2018年

53. 

深化“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推进 “智慧安监"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一体化平台。

区安监局、卫计局

2020年

54. 

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建立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抽查和“会诊"制度。

区安监局、财政局

2018年

55. 

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其他非高危行业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56. 

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和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018年

57. 

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目标考核内容。

区安监局

2018年

58.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构建全媒体、分众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

2018年

59. 

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安监管局

2018年

60. 

将安全生产知识列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应急逃生演练。

区教育局

2018年

61. 

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区总工会、妇联

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