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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田阳区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191834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田阳区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田阳区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百色市田阳区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目前,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仍然较高,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责任落实、执法监管、综合治理、基础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防范化解各类交通安全隐患风险,全力保障我区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百色市田阳区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谋划,稳中求进,分类施策,力争2023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现“两降三不发生"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人民政府的行政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道路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车辆超载超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提高全民文明守法安全意识,使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曾维康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何家兴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少新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尚体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局长

黄超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覃丽华  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黄以行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农定力  区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罗奇霖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智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黎向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小凡  区教育局局长

农锦年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农卓凡  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

黄  两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志合  区财政局局长

罗  成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  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丽萍  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凌祖象  区司法局局长

农万江  区气象局局长

覃真环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明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忠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蔡  梅  区妇联主席

黄文善  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副局长

黄剑晖  市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大队长

高  峰  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大队长

韦宏毅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田阳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世相  市公安局田阳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付海燕  田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芳  头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  宁  百育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元波  那坡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战力  那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美英  坡洪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俊吾  五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顺智  洞靖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才  玉凤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流鎏  巴别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黄剑晖同志兼任,负责通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和各成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并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牵头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落实。负责落实区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整治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五、攻坚任务

  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车辆超限超速等问题治理。强化长距离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监管(长、短途客运)。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两项攻坚"。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23年1月1日—2月28日)

  排查摸底阶段。部门联动,对本辖内公共道路和在建道路工程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

  第二阶段(2023年3月1日—9月30日)

  集中整治阶段。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和轻重缓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23年10月1日—11月31日)

  回头看阶段。深入事故易发区域开展检视指导,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交通秩序是否有效改善等。

  第四阶段(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

  成果巩固阶段。深入分析公共道路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各乡镇、各部门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做法及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持久、齐抓共管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七、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区人民政府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责任清单,完善制度机制,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定期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将相关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指导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属地职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年的重要工作安排部署,督促辖区村(居)委会履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职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各项交通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百色市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职责,积极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提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改革勤务制度,加强路面监控,组织实施不同时期路面行车秩序的整治;负责对辖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工作,及时形成排查整改建议上报区政府,并抄送应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和督促有关单位对危及全区管养道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检测和治理;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机动车牌证核发关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关等。

  区交通运输局:一是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强化源头管理。强化道路及其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对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落实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求,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二是严把客运市场准入关,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新设立运输企业,一律不予审批。三是持续推进客运企业标准化建设,对没有按规定和时限达标的客运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吊销相应的经营许可。四是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客运经营者按规定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收回营运牌证。五是深入推进“安全带·生命带"活动,未按要求安装使用安全带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六是严把营运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不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准从事客运车辆驾驶工作。七是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八是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动态监管,严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九是联合交管、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动态监控装置安装使用和系统平台运用情况的督查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百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田阳执法大队:依法履行辖区交通运输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职责,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和预防工作建议或意见;加强全区“两客一危一货"、公交、出租(含网约)、汽车维修、驾培、水上运输等重点运输企业的检查,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辆;加强辖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查处道路运输和县、乡、村公路路政违法案件,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超限治理,保护路产路权;维护全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田阳公路养护中心:负责全区境内管养的国道、省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管养公路安全保通工作;负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国道、省道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排险抢修,协同恢复道路通行。

  百色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依法查处辖区高速公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依法组织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处理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同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依法在辖区内进行交通巡逻执勤、路面隐患排查,发现道路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和消除隐患的建议。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高速公路上发生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高速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法者。以维护道路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区委宣传部:负责社会面上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公益性宣传范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经验,及时曝光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公民遵章守法的自觉性;认真分析、研究全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确定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宣传重点和途径,并组织实施,确保全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区应急管理局: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依法牵头组织对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权,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对道路危险点、段进行整改;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一般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车零配件进行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经营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

  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负责对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拒不配合和阻碍、妨害执行职务、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负责对涉及盗窃公路安全标志和破坏道路安全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加强对全区道路旅游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旅游交通安全实行综合治理,配合加强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督促旅行社落实旅行用车“五不租"制度(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督促旅行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督促景区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超载车、带病车、报废车等一切违法载人车辆进入景区;指导、督促景区管理部门及时完善景区道路的标志标线,合理规划、设置停车场,认真解决好景区内车辆停放问题;做好景区交通堵塞预案,制定疏导、分流等措施,制定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严防在景区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强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时间的监管,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在禁止营业时间内(凌晨2时至上午8时)营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农业机械、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机车辆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考核发证,从源头上消除农机事故隐患;负责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农机机械、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安全日"学习制度;负责对拖拉机违法行为的查纠,防止群死群伤农机事故的发生;负责农机车辆入户、检审,配合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及报废、拼装拖拉机。

  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城区管养路段的维护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改;配合市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对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形成联动机制,及时共享破路施工等信息。规范占道经营,重点加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逻与管理,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区教育局: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内容,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案,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检查监督拥有或使用校车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一是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管理汽车的准入事项,负责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进行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对生产不合格车辆企业予以查处,协调解决不合格产品(非法改装及超标车辆或未经机动车申报目录公示车辆)流入市场后的社会管理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二是负责监督管理车辆销售、租赁、汽车回收企业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督促企业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三是与公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部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范围内的散装物料车安全管理,督促施工方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和有相应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参与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配套设施及安全管理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督促城市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施工设计图纸做好道路施工安全设施,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辖区市政道路占路施工项目的审批和道路施工区的管理。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交管部门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核查、技术保障和调查评估,协助做好道路重大地质灾害险情避险撤离;负责加强行业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对石场等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督检查,引导货运源头企业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加强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制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

  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等部门提供气象服务信息;同时向社会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提示群众安全出行。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经常性地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民守法意识;积极参与因交通事故引发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医疗机构做好事故伤员抢救,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加强“120"“110"“122"信息沟通,形成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的救援机制;积极深入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举办交通事故伤员应急救援知识讲座和培训。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劳动中介机构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务工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区财政局:对突发性的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大安全事件、应急抢险类交通公共安全事件、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安保工程按照各级应承担的财政事权给予相应资金保障;对突发性交通公共安全事件,资金拨付采取“绿通"政策;指导乡镇结合辖区实际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经费的保障工作。

  团区委:配合交管部门抓好团员、青年的安全教育,动员青年带头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模范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区总工会:在工会系统内组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让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广大职工交通出行遵章守法意识。

  区妇联:发挥妇联组织妇女、引领妇女的群众工作优勢,广泛宣传发动,引领带动广大妇女群众积极投身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主动宣传、自觉践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客、货运输企业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定期开展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员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推进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一律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违法违规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田阳执法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4.严格源头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技术不达标重点车辆的专项治理,严查农村地区违规低速三(四)轮车辆、“大吨小标"货车违规销售等问题;严厉打击车辆生产、维修企业对低速载货汽车、轻型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严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和农业机械登记上牌;推进实施“亮尾工程",灯光不全、未粘贴反光标识的拖拉机运输机组依照规定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建立手扶变型运输机等只有运输功能、无农田作业功能的拖拉机退出机制,进一步落实停止注册登记的规定要求;从严制定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进度表,严格做到期满强制报废。〔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田阳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完善公路防控体系。深化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道重点路段推行中重型货车靠右行驶措施。合理规划利用现有执法服务站(点),科学布设查纠点位,加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强化重点路段、关键点位交通安全管控。坚持网上巡逻与网下执法相结合,动态调整警力布局,强化区域协作联动,统筹实施联合勤务、错时勤务,提升拦截查处重点违法的精准度、时效性。〔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二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田阳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酒驾醉驾、载客汽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村地区客运场站、集贸市场周边道路执法检查力度,严管严查非法营运行为。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清理整治占路为市的行为(流动摊点、占道摆摊设点),取缔严重影响、阻碍道路交通秩序的马路市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清理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停车,对不按要求在规定地点停放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采取锁车、拖车、暂扣等处罚措施。组织劝导员常态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田阳执法大队、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7.严格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严禁设计、施工过程中违反标准规定擅自取消安全设施或降低标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公安局田阳分局〕

  8.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常态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整改。道路交通安全联席办公室收到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意见,并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人民政府或区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对隐患项目实行交办督办或列入上级(区本级)党政主要领导挂牌督办项目,明确整改要求、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田阳公路养护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

  9.加强设施精细化管理。按照《广西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桂交建管发〔2022〕29号)要求,积极构建部门协作分工及协同落实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全区公路及其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整治,对路面坑洼破损、护栏被撞损坏、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绿化植株遮挡视线影响行车安全等路段进行全面整治。加大危旧桥梁改造力度,继续推进全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按照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优先实施。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客货运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因地制宜建设服务设施。要加快风险较高路段的隐患治理,针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险要路段实施“三必上"(路侧险要路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减速设施、路侧护栏)“五必上"(路侧险要路段增设或完善标志、标线、减速带、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安全改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田阳公路养护中心、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深化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多措并举强化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和实体化运行深入排查交通流量较大的乡镇、农村主要道路交汇路段和农村中小学校、集镇附近要道等重要点段,统筹规划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布点、等级,重要点段未设立劝导站的要进行补建。要共同研究制定农村劝导站运行模式,推动完善人员和经费保障制度。要强化与农村护路、农机服务等社会力量的融合发展,不断深化“警保合作",丰富劝导站功能,完善劝导勤务制度,加强安全劝导和宣传提示,切实发挥劝导作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

  11.推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警、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加强会商研判,优化农村地区道路客运组织,督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针对农村群众出行规律特点优化运力配置,积极探索季节性客运班线、预约响应等模式,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教育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因地制宜定制公交等方式,切实满足农村地区学生上下学、寄宿制学校集中返家返校等用车需求。交管等部门要督促农村地区道路客运经营者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检验,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在农村客运车辆上推广应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逐步提升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田阳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评估和安全宣传教育

  12.严格交通事故调查。要结合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全面分析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深入倒查各环节暴露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企业及人员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推动各方面真正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堵塞安全盲区漏洞。〔责任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

  13.完善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全区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志愿者,动员全区广大驾驶人和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和维护者。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田阳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14.丰富宣传内容形式。创新宣传载体和内容,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融入生活化场景、日常化活动。紧盯春秋农忙、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针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驾驶人和留守“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每年、每学期到企业、行政村和学校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田阳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判形势,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联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力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密切协作。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

  (三)强化经费保障。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构建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区安委办、区督查绩效办要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的权重,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倒查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于6月、9月、11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联系电话:3216319,邮箱:tyjj3216319@163.com。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向区人民政府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

  1.百色市田阳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表(略)

  2.百色市田阳区乡镇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清单(略)